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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记者朱泽)楚天都市报记者昨天从武汉市房管局获悉,新版《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和《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将于本月25日推出。

楚天都市报记者发现,与旧合同相比,新版合同增加了全装修商品房交付标准、装修价格、抵押明细、房屋权利状况承诺、资金监管账户明细等诸多方面。,并改进了定价方法和价格、首付款加贷款方法、违约责任中贷款利率的计算以及基础设施设备的交付条件。

与购房者关系最密切的是完全装修过的房子。在新版合同中,完全装修的商品房是一个完整的产品,相关装修细节在附件中有明确规定。装修价格包含在合同中,购买者可以按购买总价申请按揭贷款。这样,不仅提高了合同价格的透明度,而且有效地解决了装修价格不能抵押的问题,减轻了买家的经济负担。

例如,买一栋总价为150万元的房子,其中25万元用于装修。根据旧合同,装修款25万元需要一次性付清或申请消费贷款,消费贷款最长期限一般为10年,利率远高于抵押贷款。新合同投入使用后,购房者可以申请总价为150万元的按揭贷款。

记者注意到,去年12月,该局公布了一份征求意见稿,征求对这一修改的意见。通过比较征求意见稿和正式合同文本,记者发现有些地方被修改了。

例如,在相关设施和设备的交付条件方面,新合同增加了供热条款,要求供热系统在交付时满足供热分配和建设标准,如果使用城市集中供热,则纳入城市集中供热管网。

业内人士认为,新版合同能有效解决“双合同”的误解,特别是对装修和设备标准、室内空气质量空建筑隔声和民用建筑节能措施有明确要求。

根据新合同,买方有权在办理交付手续前检查该商品房,开发商不得以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条件对此设置障碍。

新版本的合同还明确了首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这是购房者非常关心的问题。购房人在办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续前,应将《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款通知书》存入指定维修资金存款窗口或专用账户管理银行营业网点,并凭已存入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用票据办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续。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武汉将推出新版商品房销售合同。购买者可以以完全翻新的房子的总价申请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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