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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记者李婷、通讯员谢)6月16日,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职工康复工作的通知》(鄂郭毅[2020]12号),要求全省工会落实职工治疗休养、组织职工“省内旅游”、为职工办理年票等措施,真诚关心参与COVID-19肺炎防治的一线职工,积极推进旅游扶贫。

《通知》指出,今年,全省各级工会在做好劳模常规治疗和疗养工作的同时,可以有序组织参与防疫的一线职工到湖北开展治疗和疗养活动,重点是武陵山、大别山、秦巴山区、幕府山等连片贫困地区,特别是9个深度贫困县的旅游胜地、特色景区、美丽乡村和工会疗养院(基地)。有条件的地方工会可以邀请对口医疗队来我省进行治疗和疗养。

省总工会下发文件了!组织员工“在省内旅行”最多不超过5个工作日,并且不

通知要求基层工会在不影响正常工作和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积极组织职工分批到特色景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科普基地开展暑期、秋季主题游、冬季主题游等活动,鼓励他们在贫困地区和贫困村开展健康有益的主题活动。省总工会积极倡导员工自费旅游。各基层工会要努力推动落实省政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为员工周五下午和周末出行创造有利条件”的倡议,在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调整工作日程,促进员工分时度假和非高峰休假。在此范围内,各级工会可以利用工会会费为会员购买文化旅游年票,鼓励和引导职工结合法定节假日自费开展旅游度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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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解释

问:省总工会今年开展职工休养活动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今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胜利的一年,是消除贫困、解决困难的决定性一年,也是全面检查推进防疫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年。根据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省总工会与有关方面协商后,启动职工医疗疗养活动,希望通过关心广大职工身心健康,充分发挥职工医疗疗养的杠杆作用,帮助全省文化旅游和服务等消费市场尽快恢复,帮助农村振兴和拉动消费,促进全面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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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何开展员工休养活动?你能参观景点吗?

答:各级工会可以分批、分时段组织和参与一线职工的防疫疗养活动。治疗和休养活动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不抵消员工的年假。经批准参加疗养的对象,疗养经费可从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中列支,费用标准不超过3000元/人。为休养人员购买全过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可计入休养总费用。在疗养期间,应精心组织学习交流活动,合理安排相应的文化旅游参观,但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2019)21号文件,有偿景点数量应控制在3个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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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今年的员工治疗和康复活动是及时的举措还是未来的正常工作?

答:长期以来,根据党和政府的要求,全省工会每年都正常开展劳模康复活动。今年,在继续开展劳模康复活动的同时,我们也开展了劳模康复活动,主要是因为在抗击疫情中,我省广大劳模做出了很大贡献,他们需要帮助防疫一线人员尽快调整身心,使他们能够以更饱满的精神状态积极参与工作,同时促进消费。因此,今年的员工休养活动是一个特殊年份的适时举措。在今年职工休养活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职工休养常态化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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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今年对劳模和员工开展康复活动有哪些禁止性规定?

答:各级工会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劳动模范康复活动和今年的职工康复工作。严禁用公款支付对方的伙食,严禁承包商虚开发票套现,严禁超范围、超标准调拨工会经费,严禁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不足时互相攀比,增加财务负担,严禁冒名顶替者参加医疗疗养,严禁未经单位批准和未落实安全责任的差旅费报销。坚持安全底线,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要求,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员工人身安全和健康安全,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省总工会下发文件了!组织员工“在省内旅行”最多不超过5个工作日,并且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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