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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记者常陆)6月5日,恩施州召开旅游业恢复和振兴工作会议,发布了刺激旅游消费市场、振兴文化旅游产业、帮助旅游企业解决问题的八项核心措施。

支持文化旅游企业开展创作活动。对成功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的文化旅游企业奖励20万元;成功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旅游度假区)奖励100万元。成功创建四星级酒店的奖励为20万元;成功建立五星级酒店的奖励是50万元。成功创建4A级旅行社的奖励为10万元;成功建立5A级旅行社将获得20万元奖励。成功创建四星级寄宿家庭的奖励是5万元;成功建立五星级寄宿家庭的奖励是10万元。

恩施州推出旅游“振兴八品”

引导文化旅游企业加强营销。2020年底前,国家旅游景区和旅行社将自发组织境外旅游推介会,邀请当地文化旅游部门、10多家当地媒体和100多家当地团体旅行社参加,并按每场比赛2万元的标准对举办推介会的前10家企业进行补贴,单个企业年度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全年在境外投放50万元及以上恩施旅游广告的境内文化旅游企业,年底按5万元标准给予补贴。

恩施州推出旅游“振兴八品”

鼓励市场主体组织游客。2020年9月底前,旅行社组织游客在本州停留3晚以上,参观本州5个4A级及以上旅游景点,接待游客总数超过3000人的,按8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接待游客总数超过5000人的,按12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累计奖励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在2020年9月底之前,组织自驾游到州外恩施州的市场单位或协会,每游览5个4A级及以上景点,奖励1万元,单个规模为20辆车,60人以上。同一主办单位的最高累计奖励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

恩施州推出旅游“振兴八品”

刺激旅游市场消费。从2020年7月到9月底,将向社会发放1000万元消费券。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优化调整工作日程,为员工周五下午和周末出行创造有利条件。出台各种惠民措施,开展“景区门票五折”等优惠活动。

降低文化旅游企业的电、水、气成本。从2020年1月1日起,文化旅游企业将按工业用水和天然气价格支付。从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对文化旅游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电、水、气实行“欠费不停产”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企业应支付所有延期费用,并免收滞纳金。

扩大旅游市场。政府采购、服务采购等。倾向于文化旅游企业。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政府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委托相关文化旅游企业承办会议培训、考察接待等公务活动,以及离退休干部职工参观学习、红色教育、健康疗养等服务活动。鼓励各级工会组织按照本省规定组织劳动模范和职工疗养、春秋游等活动,合理使用会员费为职工办理文化旅游年票。将参观学习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引导中小学生开展参观学习。

恩施州推出旅游“振兴八品”

稳定文化旅游专业队伍。文化旅游企业吸收应届大学毕业生、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就业补贴;招收合格的贫困劳动者,并按规定给予20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补贴。对下岗率不高于5.5%的企业,返还上一年度缴纳的100%的失业保险费;对下岗率高于5.5%的企业,返还上一年度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70%;员工人数在500人及以下的企业将直接获得100%的返还。

恩施州推出旅游“振兴八品”

鼓励文化旅游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并根据“硒谷人才计划”给予奖励。支持文化旅游企业开展员工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提供培训补贴。建立星级导游服务评价体系,完善导游服务机制,加大小语种导游培训力度。开展泉州“黄金导游”和“十佳导游”评选,支持工作室建设。2020年免除注册导游的会员费。

优化文化旅游企业的经营环境。规范市场准入程序,全面梳理文化旅游部门政务服务,实行“一网管理”。建立和完善文化旅游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制定“肯定列表”和“否定列表”。成立旅游行业协会,规范餐饮酒店等行业协会。成立“法律服务小组”,及时妥善处理与旅游相关的冲突和纠纷。整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文化旅游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避免多次检查和重复检查。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恩施州推出旅游“振兴八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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