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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记者王利乐通讯员吕雯)6月3日,省文化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联合下发《关于金融支持湖北文化旅游产业恢复和振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支持我省重点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助推我省文化旅游企业恢复和振兴。

据悉,《通知》是为了落实省政府《关于支持文化旅游产业恢复和振兴的若干措施》的相关要求,加大对湖北文化旅游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畅通文化旅游项目和企业的融资渠道,促进融资成本的降低,提升金融文化与旅游的融合发展水平。

通知要求各市州文化旅游部门加强与当地人民银行中心支行的沟通协调,认真安排和检查辖区内有融资需求的文化旅游项目和企业,重点关注中小民营文化旅游企业的融资需求,初步形成文化旅游产业复苏和振兴的融资需求推荐名单。省文化旅游厅和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将联合检查各地上报的文化旅游业恢复和振兴融资需求推荐名单。第一阶段暂定150个项目或企业,形成省重点支持的文化旅游企业推荐名单。

金融支持恢复和振兴湖北文化旅游产业启动

根据通知,为畅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积极匹配融资需求清单,为清单上的项目和企业建立绿色贷款渠道,简化审批流程,提供符合要求的信贷贷款,帮助清单上的项目和企业快速获得融资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研究文化旅游产业的特点,积极探索多种灵活的金融产品,更好地支持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对于发展成熟、经营稳定的文化旅游企业和项目,减少对抵押担保的依赖,重点发放信用贷款。鼓励向小型和微型文化旅游企业和个体户发放小额信贷或担保贷款。鼓励现金流和还款来源稳定的文化旅游企业降低抵押担保要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增加授信额度。鼓励金融机构采用实际收款账户的现金收款流程(如支付宝、收款栏等)。)中小型微型文化和旅游企业,从第三方平台收集数据,预订和发送数据等。作为评估企业实际经营状况的依据。

金融支持恢复和振兴湖北文化旅游产业启动

根据通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向文化旅游企业贷款、切断贷款或抑制贷款,确保有合理贷款展期需求的企业全额贷款展期,并在贷款到期前完成贷款展期手续。鼓励利用不偿还贷款和循环贷款支持企业持续获得融资支持。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企业申请,对中小微型企业贷款本金做出临时延期还款安排。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将复利延期至2021年3月31日,不计罚息,并根据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提交信用记录。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金融支持恢复和振兴湖北文化旅游产业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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