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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5月5日
根据财政部网站,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务融资行为的通知》。对此,财政部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财政部表示,《通知》严格遵循现行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组织清理整顿地方政府融资担保行为,切实加强融资平台公司融资管理,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方合作行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机制,建立跨部门联合监控和防控机制,大力推进信息披露等。,提出了下一步的要求,明确了规范债务融资行为的政策界限和负面清单,并积极引导地方政府。
一是组织全面清理整顿。通知要求省级政府成立政府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尽快组织彻查,全面纠正不规范的政府融资担保行为。逾期不改正或者不改正的,依照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管理。《通知》要求规范地方政府的注资行为、融资平台公司的债务融资行为和金融机构的融资行为,包括土地注资、担保承诺、海外债券发行等。,从而区分政府和企业的责任界限。
三是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行为。《通知》要求地方政府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允许地方政府以独立投资或与社会资本共同投资的方式设立各种投资基金,并依法实行规范的市场化运作。严禁地方政府违反法律法规,利用公私合作和政府出资的各种投资基金变相借钱。
第四,进一步完善规范的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机制。《通知》强调地方政府必须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借款,采取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但外国政府和国际经济组织贷款除外。
第五,建立跨部门联合监测和防控机制。加强对政府中长期支出和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融资的监管,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和金融机构的非法债务融资行为实施跨部门联合处罚。
第六,大力推进信息披露。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通知要求全面推进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债务融资行为的信息披露,严格问责,积极回应社会关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通知从地方政府与融资平台公司的关系、地方政府对融资平台公司的注资、金融机构对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非法和违法债务担保引发的债务处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引导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融资。严禁地方政府违法违规通过融资平台公司变相借钱。
首先,明确地方政府和融资平台公司之间的界限。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尽快转型为市场化运作的国有企业,依法、按规进行市场化融资。完善信息披露机制。融资平台公司在境内外借款时,应主动向债权人书面声明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并从2015年1月1日起依法明确其新增债务不是地方政府债务,以防止误导投资者决策行为,促进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二是规范地方政府的注资行为。地方政府不得违规向融资平台公司注入公益性资产和储备土地,不得承诺将储备土地的预期出让收入作为融资平台公司偿债资金的来源,以促进融资平台公司资产的合法合规,既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又避免地方政府通过国有企业变相借款。
第三,规范金融机构的融资行为。金融机构应加强风险识别和防范,落实企业借款准入条件,按照商业化原则履行相关手续,审慎评估借款人的财务能力和还款来源,防范操作风险。金融机构为融资平台公司等企业提供融资时,不得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以保函、承诺函、安慰函等任何形式提供的担保。鼓励金融机构依法支持融资平台公司的市场化融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四是依法处理非法债务和非法担保债务。地方政府非法债务担保产生的债务,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分类处置指引的通知》(蔡羽〔2016〕152号)的要求妥善处理,债务人和债权人应合理分担债务风险。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财政部:严禁地方政府违法违规通过融资平台公司变相举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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