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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山海关6月7日电(记者程琦)6月6日,在山海关举行的“长城保护与维护理念与实践论坛”上,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超指出,预防性保护应成为长城保护的常态。

长城的破坏和危险主要来自人为和自然方面。对于人为破坏,要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对于自然破坏,“我们在保护和维护上有错误的修复和重建。”宋新超说:“修长城要遵循不改变原状的原则。如果长城段遭到破坏,应实施遗址保护,不得重建原址。”因此,在保护长城时,预防性保护应该成为常态。“预防措施可以使我们有机会更仔细地检查文物的现状,分析损坏的原因,并为长期保护和加固建筑物制定合理的技术解决办法和方法。”

宋新潮:长城保护应抓小抓早 预防性保护应成常态

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超,中国经济网记者程琦/照片

所谓的预防措施主要是针对文物及其结构,旨在部分或全部减轻一些脆弱部分的负担,并支持过度变形、错位和裂缝的细节。“由于风险和墙体材料的不同,预防方法应该是多样的。这取决于损坏的程度和原因以及文物的技术状况。”

“过去,当我们批准几乎所有的长城项目时,我们使用‘紧急救援和加固项目’,但事实上,几乎所有的项目都是‘修复项目’。这也是许多保护项目出现问题的根源之一。”宋新朝指出。

根据《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分为维修工程、应急加固工程、修缮工程、保护设施建设工程和迁建工程。所谓的维护项目旨在对文物的轻微损坏进行日常和季节性维护。应急抢险加固工程是一项可逆的临时性文物应急抢险加固工程,因时间、技术、资金等条件无法完全修复。修缮工程是指为保护文物所必需的结构加固和维护,包括与结构加固相结合的局部修复工程。

宋新潮:长城保护应抓小抓早 预防性保护应成常态

宋新超呼吁,如果不经过仔细考虑就制定修复计划,将对长城的文物造成严重破坏,“因为我们采取的修复工程是为了调整结构。”如果采用不合理的结构或改变原有结构体系平衡的结构体系,将严重影响文物的耐久性和可靠性。”

宋新超强调,在任何情况下,文物修复工程都与认真调查、调查、研究、制定保护方案和选择合适的技术手段密切相关。采用任何技术手段都必须以不损害文物的历史价值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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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荆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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