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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也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根本原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党内监督必须实行民主集中制,遵守规章制度,加强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完善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互相监督的作用”,这不仅突出了民主集中制在党内监督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而且明确了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主要途径和方法。从以下三个方面。
把握重心,把民主集中制贯穿于党内监督的始终。《条例》总则部分阐述了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总体要求,主体部分规定了对中央组织、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的监督,既强调了正确的集中,又加强了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自上而下的监督责任,同时尊重了党员的主体地位。 充分发挥同级相互监督和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作用,实现权力、责任、权利和义务的统一。 各级党组织要特别注意这些制度的落实,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最高领导人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努力形成集中、民主、纪律、自由、统一意志和个人心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强化主体责任,强化自上而下的监督。党内监督的权力和责任首先来自党组织。党内监督首先来自党委,党委要任用和监督干部。《条例》明确了各级党组织的监督职责。如规定“中央政治局委员要加强对机关、地方、领域直接负责的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上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下级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通常要多提问题,多提醒,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等。一、推进干部任用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自己的主要职责,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党员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主要负责人应当是第一责任人,对党负责,对地方部门和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的健康成长负责。他们不仅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还要把自己的责任传递给所有的班子成员,对下属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施加压力,使监督责任深入人心。
发扬党内民主,发挥同级互相监督和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作用。要全面从严治党,除了自上而下的监督外,同级互相监督和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也很重要。《条例》规定,中央委员“发现其他委员违反党章,破坏党纪,危害党的团结统一,应当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党中央报告”;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发现班子主要负责人有问题,要及时提出,必要时直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纪委加强了对同级党委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的监督,“同级党委领导干部发现的问题,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使同级相互监督更加明确、具体。要求党员在四个方面履行监督义务,要求中央政治局委员“自觉参与双重组织生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个人事务要在党内一定范围内公开”,这为自下而上开展民主监督创造了有利条件。各级党组织要统一督促党员履行义务、维护权利,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引导和鼓励党员讲真话、说真话、说心里话,充分调动党员参与党内监督的积极性。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加强党内监督如何贯彻民主集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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