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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国民收入分配”涉及到“收入分配”的研究,就要看条件和原因。如果这些条件和原因不清楚,就没有必要把“国民收入分配”作为“收入分配”研究的一个组成部分。

智囊团观点

石洪秀

国民收入分配模式是指按照国民收入核算体系,社会总产出在政府、企业和居民之间的比例分配。国民收入产生后,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初次分配”关系按照市场规则形成,再经过政府(通过税收和财政支出)的“再分配”,形成了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可支配收入”所反映的分配关系,称为“国民收入分配格局”。

首先,从横向比较来看,在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居民部门收入相对较低,政府部门收入适中,企业部门收入较高

根据2000年以来各国的数据,在我国的国民收入格局中,居民部门的收入在57.5%至66.1%之间,2014年为61.1%,与大多数国家相比处于较低水平。在发达国家中,欧洲国家如英国、法国和德国的比例一般在64%左右,而美国的比例更高,约为75%。日本和加拿大与中国相似(62%),但大多数年份略高于中国。在发展中国家,中国居民部门的收入比例与南非和俄罗斯相似,但大多数年份墨西哥约为75%,巴西约为68%,高于中国。印度居民部门的收入比例普遍高于发达国家,达到80%以上,2001年曾一度超过91%。

如何看待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与收入分配的关系

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政府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例差异很大。它也是一个发达国家,加拿大和法国达到24%左右;日本和英国在15%到17%之间;最低的是美国,一般在10%到12%之间,2012年最低只有9.2%。发展中国家这一数据之间的差距甚至更大。例如,在印度,政府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例长期以来一直是个位数,2014年为10%,2001年最低仅为7.1%;俄罗斯的比例很少低于25%,2008年达到32%,远远高于发达国家的水平;墨西哥处于14%-15%的水平;巴西靠近中国,近年来略有增长(达到20%)。总体而言,自2000年以来,中国的这一比例基本保持在17%至19%之间,2001年最低为15%,近年来一般在19%左右。总之,与大多数国家相比,中国政府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既不“高”也不“低”,而是处于中等水平。

如何看待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与收入分配的关系

然而,中国企业部门收入占国民总收入的比例高于大多数国家。只有在发达国家日本,企业收入的比例相当于中国(约20%);在其他国家,法国在欧洲长期处于8%-9%的水平,德国略高于12%左右,英国更高,达到14%-15%;在美国,这一比例长期低于10%,近年来略有上升,达到12%。而发展中国家,从南非到印度,从俄罗斯到巴西,都在10%左右。通过比较发现,企业部门可支配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明显偏高。

如何看待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与收入分配的关系

第二,从纵向比较来看,我国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更多地从企业部门转移到政府部门,这对于居民部门的收入份额影响较弱

2014年,在中国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格局中,企业占24.7%,政府占15.2%,居民占60.1%。以调整后的可支配收入衡量,上述比例分别为20.5%、18.9%和60.6%。即企业比重下降17%,居民比重略有上升0.8%,政府比重上升24.3%。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的再分配更多地体现在“企业支配的收入更多地转移到政府的可支配收入上”。

从1992年至2014年期间的变化趋势来看,以可支配收入与国民收入之比衡量,1992年中国住宅部门的份额为68.4%,随后呈持续下降趋势,2008年最低,为56.7%,比1992年下降了11.7个百分点。换言之,住宅部门的可支配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例下降了17.1%。自2008年以来,这一比例开始缓慢上升,2014年达到60.6%。与1992年相比,这一比例下降到11%(见表)。

如何看待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与收入分配的关系

总之,1992年以来,在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再分配的主要功能是企业收入更多地转移到政府收入上,但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的调整幅度基本上没有影响。这可以从企业、政府和居民的初次分配收入和可支配收入与国民收入之比的变化中看出。

第三,“国民收入模式”中政府的比重与居民收入差距没有对应关系

理论上,通过改善国民收入分配,政府可以更有力地调节居民收入差距,避免收入差距扩大。例如,在欧洲,政府的可支配收入占gdp的比例很高,然后通过社会福利支出的均等化来“稳定”居民的收入分配差距。因此,这些国家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普遍较低。例如,德国和法国的政府可支配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分别为24%和22%,相应的基尼系数分别为0.3和0.33;英国政府可支配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约为17%,其相应的基尼系数高于法国和德国,达到0.35;在美国,因为政府可支配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低于欧洲国家,所以只有12%左右。因此,其基尼系数普遍高于欧洲国家,均在0.4以上;墨西哥政府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为14%,基尼系数高达0.48。

如何看待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与收入分配的关系

但是在比较了更多国家的数据之后,我们发现情况要复杂得多。巴西政府可支配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0%,高于中国的18.9%,但其基尼系数长期处于世界前列,达到0.53甚至0.59,远远高于中国的0.46;日本政府的可支配收入低于中国(15%-18%),但长期以来其基尼系数相当于法国和德国(0.33)。更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印度的可支配收入仅占中国国民收入的一半(9%),但其基尼系数(0.35)低于中国。这表明,政府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例并不意味着一个国家居民的收入差距之间存在相应的关系。

如何看待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与收入分配的关系

根本原因是政府收入的相对水平是一回事,而政府承担什么样的职能、如何获得收入和如何支出则是另一回事。如果政府的财政收入更多地依赖累进税制,财政支出平等地用于社会福利,那么政府收入与国民收入的比例越高,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就越低。相反,如果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缺乏进步性,政府将不会致力于收入再分配,而是致力于建设和发展。在这样的政府职能下,政府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将会更高,居民收入差距的调整将会受到限制,甚至产生反作用,即会加剧收入差距的扩大。这意味着在研究“分配制度”时,必须厘清“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与“收入分配”之间的关系。

如何看待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与收入分配的关系

第四,“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不属于“收入分配”问题

首先,“收入分配”和“国民收入分配”有不同的含义,属于不同的范畴。“收入分配”研究社会成员——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不同行业的劳动者和不同阶层的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和公平性。它自古典经济学以来就存在,一直是“政治经济学”的核心问题。然而,它在现代经济学中并不占据重要地位,并且只略微涉及微观经济学。然而,“国民收入分配”是不同的。它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民收入核算体系”出现后产生的一个概念,用来反映宏观经济中政府、企业和居民之间的关系。

如何看待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与收入分配的关系

其次,这两个概念具有不同的认知视角和统计口径。早在古典经济学时期,如何扣除社会总产品以及依据是什么是经济学家研究的核心。然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一直处于定性分析的层面。直到20世纪初,洛伦茨曲线和基尼系数才出现,对“收入分配”问题的研究才进入“可识别”和“可比较”的状态。“国民收入分配”自产生以来就可以统计和计算,因为它是以“国民收入核算体系”的出现为基础的。为了获得准确的数据,“国民收入”非常重视政府、企业和居民之间的“一次性”统计,避免重复计算。然而,社会成员的收入不仅包括其自身的劳动收入、资本收益、其他财产收入和政府转移收入,还包括来自社会慈善捐赠的收入。这样,通过不同层次的“再分配”,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的总数据与“国民收入”的统计数据相差甚远。此外,对于“国民收入分配”的模式,即政府、企业和居民在国民收入中的比例是否适当,也没有达成共识。这不同于“收入分配”(或“财富分配”)问题:衡量收入(或财富)分配的不同指标,包括基尼系数、阿特金森指数、泰勒指数和居民收入(或财富)在五分位数中的比例,能够反映一个社会的收入(或财富)分配经过长期改善后的均等化程度,并取得了高度的共识。

如何看待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与收入分配的关系

第三,这两个概念的功能不同。“国民收入分配”模式是从宏观上衡量一个国家的总产出(国民收入)在一个时期(通常是一年)内政府、企业和居民之间的比例关系,它可以为决策者的宏观经济政策服务。此外,政府可支配收入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反映在政府在一国经济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上,从而影响经济增长率,因此应该从“效率”的意义上来观察。至于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是大还是小,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是否公平,这不是宏观调控政策的重点,更多的是从“公平”的角度关注社会关系是否和谐。

如何看待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与收入分配的关系

总之,如果对“收入分配”的研究涉及到“国民收入分配”,就需要看是什么条件和原因。如果这些条件和原因不明确,就没有必要把“国民收入分配”作为研究“收入分配”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作者:国家行政学院经济系)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如何看待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与收入分配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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