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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财经专栏作家操乐龙[微博]

当时网络上的“尾货汇”是与“唯品会”类似的名称,故意制造混淆,客户误解了产品和服务的来源,怀疑是对唯品会的不正当竞争。 唯品会建议完全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品牌的洁净度。

近年来,电商市场可谓硝烟弥漫,京东、国美、苏宁还没有决定雌雄,尾品汇和唯品会又要决定优劣。 据媒体报道,唯品会( vipshop )于2008年12月8日在线,使用“品牌折扣+限时抢购+正品保险”的商业模式,经过4年迅速发展,年3月23日唯品会登陆新交所。 今年5月,本网[微博]也推出了自己的尾货专卖区“尾货汇”,启用了自己的二级域名“vipshop.dangdang”、“weipinhui.dangdang”、“v.dangdang”,均为尾货汇。 尾货汇也使用了“品牌折扣+限定购买+正品保险”的模式。

【财讯】当当网“尾品汇”或涉嫌侵权

我认为本网的“尾货汇”和“唯品会”的读音高度相似,本网的“尾货汇”涉嫌侵犯了“唯品会”的商标专用权,可能构成了不正当的竞争。

一、本网“尾品汇”涉嫌侵犯“唯品会”商标专用权

经过查询,唯品会于去年11月6日取得了第“6923149”号“唯品会”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该注册商标批准分为第35类“商业新闻代理、进出口代理、为他人销售、人事管理咨询、商业地区转移(新闻提供)、计算机文件管理、会计、赞助、为他人购买(为其他公司购买商品或服务) 因为唯品会已经在35种商品/服务中取得了注册商标专用权,所以从同一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中取得了排除他人采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标的权利。 尾货汇和唯品会同在服装尾货销售行业,提供尾货服装的销售服务。 这在提供的服务行业是一样的。

【财讯】当当网“尾品汇”或涉嫌侵权

“尾货汇”和“唯品会”两者在称呼上几乎完全一致,都含有“尾货销售”的意思。 两者的文案外形有一定差异,但不能排除相关公众误认的可能性,近似构成。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对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采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的。 ……。

因此,“尾品汇”未经唯品会许可,在与唯品会的主要业务相同的行业内采用了极其接近“唯品会”的商标,涉嫌侵犯了唯品会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二、“尾品汇”涉嫌对“唯品会”不正当竞争

唯品会经过5年的经营,推广,现在最重要的费用集团是二三线城市,但费用超过50%。 先后获得“影响2009年广州时尚生活企业品牌”、“企业品牌中国最高综合购物平台”、“年度广东省守约重信用公司”、“年广州市十佳电子商务公司”,是唯品会企业的商标“唯品会vipshop 由此可见,唯品会在市场上有相当大的市场知名度。

【财讯】当当网“尾品汇”或涉嫌侵权

“vipshop”作为唯品会的英语名称,是唯品会企业独有的,被其网站和商标所采用。 “唯品会”不仅体现了“vipshop”的中文音译,还体现了唯品会电子商务特卖的经营优势,具有相当高的独创性。 经过多年的营销,客户在“唯品会”和服装尾货特卖电子商务之间建立了一对一对应的特定联系。 《尾品汇》发售之初,这是唯品会和当时的互利合作,唯品会被认为是上传本。 ”。 由此可知,相关公众误认了服务的提供者,将“尾品汇”和“唯品会”混淆了。 “尾品汇”的二级域名和唯品会的域名包含了“vipshop”,一定会进一步加深相关公众的误解。 因此,“尾货汇”容易混淆客户对唯品会的销售服务和本网的销售服务,使客户误以为“尾货汇”是“唯品会”。

【财讯】当当网“尾品汇”或涉嫌侵权

我国《防止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使用以下不争的手段进行市场交易,损害同行竞争对手:…(2)擅自采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饰或接近知名商品的名称、包装、装饰, ……。

当时“尾品汇”采用了与唯品会相似的名称,之所以故意混淆,是因为客户误解了产品和服务的来源,涉嫌对唯品会进行不正当竞争。

综上所述,作者建议唯品会完全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品牌的洁净度,维护公司多年积累的商业信用。

(本文作者介绍: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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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荆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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