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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生育保险合并,女性能得到越来越多的生育支持吗?
年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验方案》,试验性地指定了12个城市合并实施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两保险合并”)。 年《社会保险法》被修改,在法律层面确立了“两风险合并”。 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生育保险基金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合并,到年底实现两种保险的合并实施。
“两险合并”改革能在怀孕和分娩中得到更多的女性的社会支持吗? 关于保护女性免受生育歧视的作用呢本文以14个流动人口多的城市的生育保险政策为样本,从性别平等、计划生育和户籍政策的角度,从政府新闻的可获得性、受益群体、适用条件和具体待遇等方面进行了生
本文认为,“两险合并”带来了一系列进步,但没有改变户籍、计划生育、缴纳社会保障时限等条件限制,生育保险在保障女性因生育而面临不平等、体现社会共同负担的抚养责任方面依然明确
一、生育保险基金运行情况速报:投保人突破2亿元,累计馀额达到574亿元
1993年中国已经在部分地区试验了社会保险制度,本年度的投保人只有557.2万人。 年度,全国生育保险参保人数首次突破2亿人。 历史上生育保险支出超过收入的年份只有2年(年和年),到年底,生育保险基金累计存了574.29亿元。 生育保险基金的运行情况良好。
二、1951年以来我国生育保险的政策发展迅速
生育保险顾名思义,是以社会保险的形式支持和保障怀孕和生育的女性,应对中国签署和批准的联合国《消除对女性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提案:女性肯定作为母亲的社会意义,避免女性因生育而受到歧视。
1951年原政务院颁布了《劳动保险条例》,在劳动保险制度下规定了生育待遇,包括产假、生育补助费等制度。 1953年《劳动保险条例》修订后,检查费和生育费的规定也增加了。 劳动保险基金没有国家财政补助,“全部由实施劳动保险的公司的行政方面和资本家负担”。
1994年《劳动法》通过后,我国在法律层面确立了社会保险制度。 1994年,前劳动部颁布了《公司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正式设立了生育保险基金,保障城市公司女职工“在生育期间接受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平衡公司间生育保险费用的负担”。
2003年和2009年国务院和人社部分别发文,将生育医疗费纳入新农协和城市居民医疗保险(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不同)。
年通过的《社会保险法》对生育保险的缴费主体、生育保险待遇的范围作了简单规定,第一:生育保险由使用者缴纳。 生育保险必须包括支付生育医疗费,减轻生育医疗负担,支付生育津贴,提供生育时期替代工资的经济补偿。 另外,社会保险法规定未就业的配偶也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将产假延长到98天,对生育保险待遇内相关费用的负担主体以及哺乳假等作了规定。 以上两项法律和行政法规构成了中国妇女在怀孕、分娩、流产、哺乳等时期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基础。
三、生育保险基金新闻的可得性
本文介绍了14个流动人口多的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西安、武汉、杭州、厦门、广州、贵阳、成都、乌鲁木齐、苏州、深圳)。 作为样本,从性别平等、计划生育和户籍政策的角度,对政府新闻可得性、受益群体、适用条件和具体待遇等方面分析生育保险的作用和限制。
在社会保险基金中,在地方立法层面,生育保险待遇的申请条件和待遇状况由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范文件规定,有些文件没有实施细则,检索资料需要经常在人社局官网的问答板块上筛选新闻。
不充分的报道公开现状使女性及其家人在申请生育保险待遇时增加了无形的价格。
四、“两险合并”到底合并了什么?
在“合并两保险”以前,包括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分娩费用等生育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只能按规定的限额结算,医疗保险不支付生育相关费用。 换句话说,没有缴纳生育保险的女性员工,生育相关的医疗费不能使用医疗保险(注:由新农协或者城市居民医疗保险结算,配偶也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情况除外)。 。
“两保险合并”后,缴费单位“统一缴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管理”:
从基金管理的角度来说,在“全面二胎”时代下,基础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可以减轻原来生育保险基金的压力。
个人立场是,没有单独缴纳生育保险的女性可以按照医疗保险的报销规则报销部分生育医疗费,改变了过去不支付生育保险的情况下费用可能全部自费。
值得观察的是,没有投保生育保险的女性,其待遇和投保生育保险的女性在飞行员城市是不同的。 生育津贴的支付条件因偿还规则而有很大差异。 生育津贴作为女性生育期间的经济补偿,在平衡女性的经济权利,保护女性免遭生育不平等,体现社会上承担的抚养责任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以下对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进行更详细的分析。
五、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的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3655号(社会管理类331号)建议的答复》,截至年底,全国享受各生育保险待遇的共计914万人,人均生育待遇支出为15385元,其中
生育津贴与产假津贴不同,对生育时期的女性提供一点经济补偿,以代替这个阶段的正常工资。
具体来说,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上年度用人单位的平均日薪作为基数发行,受当地上年度全市平均工资标准限制。 例如在上海、杭州等地,生育津贴的支付标准规定,在上一年度全市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女性的实际工资超过这个标准的情况下,由使用者补充。 因此,对于高薪的女性,使用者依然负担相当一部分的生育津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给足月顺产的女性98天产假,在满足一系列条件的基础上,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 在“单胎化”时期,地方政府为了鼓励晚婚晚育,给予符合晚婚晚育条件的女性生育奖励假。 “全面二胎”后,为了鼓励生育,一点地方政府延长女性产假。 比如在广东省,如果符合晚育、多胎分娩,不生育的女性最多可以享受193天的产假(通常是178天)。
但是,以多种玩法延长的产假并不是全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 在14个样本城市中,只有杭州、苏州两地生育保险基金支付30天奖励假期生育津贴,广州市和深圳市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追加享受15天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贴,其余各地都是法定产假 即使在可以休到193日的广东省,使用者也需要支付95日奖励假期的生育津贴。
除此之外,地方政府还对领取生育津贴附加了一系列其他条件。
(一) 12个城市把连续缴费作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必要条件
在被选为样品的14个流动人口密集城市中,12个城市确定要求有女职工的机构连续缴纳一定时间的生育保险( 6个月到12个月),生育保险基金可以支付生育津贴。 否则,使用者将支付生育津贴。 其中,杭州、成都等地必须向女职工所在部门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的生育保险,女职工不能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和生育津贴。 另外,像贵阳市一样,对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两种待遇采取不同的标准。 也就是说,缴费可以在下个月结算生育医疗费,但可以在超过一定期间后领取生育津贴。 在北京、西安、深圳等地未达到规定期限的,允许公司垫付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以单位支付,直到公司弥补缴纳期限。
“两保险合并”后,领取生育津贴还需要足够的时限吗? 笔者调查了年国务院选择的试验城市最新的生育保险政策。 重庆市的规定依然对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分别设定了标准,合并实施后,缴费将于下月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算生育医疗费,连续缴费6个月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西安市要求尚未到期的个人和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费用,在支付12个月的生育保险之前,生育医疗费不能报销支付生育津贴。
由此可知,“两危险合并”没有改变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需要时间的要求。 在因员工调动而在城市间移动、生育保险中断、因新就业缴纳生育保险或未缴纳生育保险等情况下,不能满足持续累积缴纳需要时间的女性,实际上被排除了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的法定权利。 这种情况下,使用者会支付本来生育保险基金应该支付的费用,增加雇佣价格,恶化生育期女性在职场中的不利地位。
(二) 14个城市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必要条件
作为生育保险法律基础的《社会保险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都没有规定只有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但在实际操作中,地方政府考虑当地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满足计划生育条件 样本中有14个城市没有这样的要求。 现在的“全面二胎”计划生育政策对女性的结婚状况、生育数量还有限制。 未婚生育突破了家庭单位的生育限制,因此被认为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 未婚生育的女性,这样不能享受完美的生育保险费。
例如,《上海市城区生育保险方法》规定,领取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助金必须提供计划生育内的说明。 年,上海的单身女性沈先生(化名)在街上决定受理计划生育状况审查表,因不能领取生育津贴而提起了行政诉讼。 年,她又申请了《上海市城区生育保险方法》的合法性审查,起诉了医疗保险中心。 根据上海市生育津贴的支付标准,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的上限是上年度全市平均工资的300%。 在外资企业工作的沈先生,即使是公司为她全额支付的生育保险,由于结婚情况未婚,她申请约6万元的生育津贴时,也被相关部门拒绝了。
在“两险合并”试点城市重庆市,其生育保险的新规定没有删除满足计划生育这一先行条件的。 符合生育保险政策的女性,生育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结算后,超额部分可以由个人医疗保险账户支付,但不符合未婚生育的女性、“超生”等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医疗费只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标准结算,享受生育津贴
可以看出“两保险合并”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为前提,没有改变计生政策。
六、男性生育保险怎么用?
生育保险的缴费不论性别,男性员工支付“五险一金”时也包括生育保险。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男性员工的“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但没有提到生育保险的另一重要组成生育津贴。
在14个样本城市中,5个城市(重庆、苏州、贵阳、西安、成都)确定了男性员工配偶在没有计划生育政策和事务所的情况下,可以享受相当于生育医疗费偿还上限的50%的生育补助金。 两个城市(广州、杭州)要求男性未就业配偶在户籍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规则结算。
除此之外,根据可以公开的可查询资料,在样品城市中,5个城市(重庆、西安、武汉、广州、苏州)的生育保险政策中,规定了男性员工可以享受护理假。 但是仅苏州市,在10天的男性看护假期期间,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其余4市要求使用者支付看护假期/看护假期工资。
七、基于户籍的差别待遇
如上所述,“合并两险”后,未缴纳生育保险的女性,基本医疗保险可以报销部分生育医疗费。 另一方面,除了使用者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生育保险强制缴纳),部分城市除了使用者不能缴纳生育保险的非当地户籍者可以购买外,其他城市只有当地户籍者可以在当地购买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也就是说,相当多的非当地户口的女性无法购买当地城市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因此不能遵循居住地的清算标准,必须根据户口地的医疗保险待遇申请异地医生费用的结算。
在“两险合并”之前,14个样本城市中,只有厦门和成都确定了规定的生育保险可以在省内转移。 “两保险合并”后,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统一水平一致,即属地统一。 此外,许多城市必须连续或累积缴纳一定时间的生育保险,不能完善生育保险待遇。
“稳定就业”(根据很多居住证政策,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说明“稳定就业”)失败的流动女性、孕期转移到外国职工的女性,都受生育保险要求的户籍条件影响,在当地户口或当地“稳定就业”
八、结论
“两险合并”带来了一系列进步。 从基金管理的角度来说,基础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可以减轻原来生育保险基金的压力。 个人立场是,没有单独缴纳生育保险的女性可以按照医疗保险的报销规则报销部分生育医疗费,如果过去不支付生育保险,可以改变费用全部自费的情况。
但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是附加户籍、计划生育、缴纳社会保障时限等前提条件,“合并两保险”没有改变这些条件。 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未按规定按时缴纳保险、没有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的女性,不能享受与满足上述条件的女性同等的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在体现保护女性免遭生育不平等和社会负担的抚养责任方面依然存在明显的不足。
本文作者:何佳(城市化注意网特约作者),来源:澎湃客人“城市化注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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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财讯】医疗生育保险合并 女性可以获得越来越多生育支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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