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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自治州巴东县人民法院党委书记、院长张毅
敢于勇于创新和改革,解决实施困难
张毅,男,1970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恩施自治州巴东县党委书记、人民法院院长。
2019年,张毅作为全省政法系统唯一的候选人,参加了省委、省政府评选的“第二届湖北改革奖”,与省内各行各业的优秀代表进行角逐,通过网上投票入围前十名。张毅倡导并主持实施了法院执行新模式改革,突破了全国法院打击拒不执行犯罪的理论和实践瓶颈,基本形成了一套理念先进、制度健全、措施有力、联动高效、操作简便、效果显著的新的执行模式,得到了党委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2018年4月,张毅在巴东法院担任审判长,审理了首例自诉拒绝犯罪案件,并当庭宣判,引起社会关注。自他审结第一起拒绝自诉案件后,巴东法院的工作开始推进。虽然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但张毅敏锐地意识到,如果从司法哲学和法律适用的角度来看,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这项开创性的工作不会持续太久。
除了完成繁重的行政事务和审判管理工作外,张毅还利用夜班加班一个多月的时间,对2015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37起拒不执行犯罪案件和国家法院公布的100多起案件进行了研究和归类,从中寻找规律,最终找到了制约拒不执行犯罪处理的瓶颈问题。他写了一份12000字的研究报告,并在中国法学会主办的《人民法治》杂志上发表。国家和省法院领导的指示延伸到全省,湖北电视台播放了两次故事片,人民法院报发表了一整版的时事通讯《观念和行动的变化》,向全国宣传。浙江、山东、黑龙江、云南等11个省的42家法院进行了互访和交流。
理论是实践的先导,理论上的突破增强了全院民警推进这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根据这一思路,张毅起草了《巴东县人民法院拒绝案件证据收集和量刑原则细则》及相关审判程序规范。经过审判委员会的具体研究和实施,巴东法院领导的打击拒绝犯罪新的执行方式改革进入了快速发展的快车道。自2018年6月以来,共审结114起拒绝执行自诉案件,26人被判刑,占全省法院案件的1/5。2018年和2019年,执行和解决率超过97%,在全省法院中排名第一。
入选单位:恩施州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2019年“湖北省十大法治人物”候选人:张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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