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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评论员曲靖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的一对老年夫妇,经过两年多的磨合,已经在当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老人的女儿说堵塞的原因是她母亲的签名不合格。我妈妈是盲人,她已经练习汉字一年了。(据“中国青年网”6月11日报道)
一位老盲人在离婚前被迫练习书法一年。这样的情节让人觉得可笑和不可思议。许多网民的第一反应是,他们很难相处吗?门难进,脸难看,事情难做吗?然而,当地民政局工作人员的反应也很不公平。
他们说,双方只是在2018年来协商,今年才在5月27日办理手续。他们说老人在过去的两年里多次缺乏证据。此外,由于老年人的特殊情况,他们可以保存所有可以保存的东西,但是他们不能通过签署或口述视频来保存一步。
根据《婚姻登记法》的规定,办理结婚和离婚,需要当事人签名并按指纹。当地民政局确实“对人民来说不难”。然而,法规已经过时,但人们的情况却不同。新闻中的老人不仅是盲人,而且还患有风湿病和畸形手,所以写起来非常困难。
工作人员提到,如果双方不能在文字上签字,他们可以用口头视频代替,但他们需要与相关部门协调准备视频和音频设备。这很奇怪。既然条例中有变通办法,为什么民政局不准备好设备以备不时之需呢?由此可见,民政事务局面对实际困难,只会选择少做一点,让残疾老人多做一点。这种工作方式似乎“没有困境”这句话是不能令人信服的。
“无法签署”是一种形式上的障碍,与当事人的意愿和权利没有直接关系。应当由婚姻登记机关处理解决。不可能把所有的麻烦都推给办事的人。实质上,它仍然是由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造成的。
建设服务型政府,应以公众需求为中心,以人民共享为标准,以人民满意为检验标准。如果群众需要,行政部门应尽可能提供协调和帮助。此外,越是特殊的人和越是弱势的群体,他们应该得到越全面的照顾和援助。为特殊的人服务,我们不应该满足于“不尴尬”,更不要说看着他们困惑,而是积极地提供帮助,让他们能够做事情少一些障碍,多一些方便,少一些无助的尴尬,多一些冷静的尊严。
声音
北京青年报: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服务应该被视为一种公共服务标准。
南方。com:与其说你“对别人不严厉”,不如说你反思自己是否做得很好。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楚天都市报》评论道:服务残疾人不能停留在“没有困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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