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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6月11日(记者王荣海)2020年是决定性的一年,也是与贫困作斗争的最后一年。为了进一步保障因疫情而返贫的贫困人口的社会救助,武汉市民政局和市扶贫办近日联合发布了《武汉市社会救助脱贫实施方案》。根据城市的规定,经按规定程序审查后,返贫家庭应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和临时救助等救助范围。全市尚未脱贫或返贫的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由人民直接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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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低收入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状况
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在疫情发生期间,要保障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优化和简化救助程序,及时发放补贴。
实施计划建议改进监测和预警机制。密切关注没有摆脱贫困和面临贫困高风险的人的基本生活条件。关注低收入和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状况。建立社会救助信息共享机制,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和临时救助对象数据为基础,收集残疾人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和医疗救助等相关信息,分析可能影响基本生活的风险,并根据情况及时给予救助。密切关注潜在受助人的基本生活条件。低收入对象、重病和伤残对象以及家庭在一年内发生重大变化的未经批准的对象将被视为潜在的救济对象,并将给予特别关注。
尚未摆脱贫困或重新陷入贫困的家庭中的重病患者由人们直接投保
全面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按照规定程序审查后,将返贫家庭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贫困和临时救助等救助范围。全市尚未脱贫或返贫的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由人民直接投保。2020年底前,保障对象将按人稳定保障,不动态退出,全年各区被保障人数仅增减。
在计算农村困难家庭的收入时,参照《武汉市实施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办法》的有关规定,家庭成员因病、学、残、老、养、住等刚性支出,结合定额和实际扣除,全年支出型贫困救助人数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10%。
对于返回的穷人和新增加的穷人,可以首先给予临时援助
实施计划提议应全面实施临时人员政策。进一步发挥临时救助的过渡性和衔接功能,加强与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和支持极端贫困人口等社会救助体系的衔接。可以向返回的穷人和新增加的穷人提供临时援助;一段时间后,生活仍然困难,并根据规定将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对于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弱、返贫风险高的已脱贫人员,要加强日常巡视,主动发现生活困难,及时跟踪落实临时救助,积极防止其返贫;对于收入水平略高于贫困家庭的农村人口,我们应给予更多关注,加强风险因素分析,并根据家庭实际困难及时给予临时救助,防止他们陷入贫困。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2020年底前,武汉将保证人民保险对象的稳定,不会动态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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