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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全媒体记者杨康通讯员蔡磊
在我省发布的优化经营环境的“30条”中,有两条是由省级法院牵头的,即“提高合同执行效率”和“提高破产处理质量和效率”。
据省法院负责人介绍,省法院不断完善解决执行困难的长效机制,完善破产企业认定机制,为企业发展创造公平高效的司法服务环境。
加强节点管理,
跑出去执行“加速”
根据我省颁布的《优化经营环境30条》的要求,在法定期限内,有财产可执行的案件结案率在90%以上,无财产可执行的案件结案时,本执行程序的合格率在95%以上。
据省法院执行委员会负责人说,该省法院加强了机构约束和节点管理。通过建立分段集约执行机制和实施信息联动,集中集约处理执行事务,不断优化调整执行机制,配置和丰富司法资源,有效缩短执行周期。
5月9日9时14分,黄冈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到武汉市青山区法院询问拖欠武汉一家公司货款案的进展情况。在得知执委会刚刚立案后,张推测法院处理此案需要时间,于是起身离开,驱车返回黄冈。
医院行政指挥中心迅速将张的就诊信息反馈给快速执行小组。快速执行小组负责人认为,张能够从其他地方赶到法庭了解情况,这表明他有潜在的执行意愿。他应该趁热打铁,组织双方协商。他立即打电话给正在返回黄冈路的张,并通知执行人去医院调解。
11点14分,双方通过执行警官的解释和耐心协调,达成了执行和解。张将超过11万元的货款转移到武汉一家公司的账户上,两个小时就成功结案。
在执行过程中,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以执行,法院用尽一切手段也不能执行的案件称为“执行不可能”。人民法院严格审查“不能执行”案件后,通常以终结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执行程序纳入“最终案件数据库”管理,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省法院执行委员会执行指挥中心副主任蒋介绍,对于终审案件,省法院加强了终审案件的流程规范,定期对即将到来的“终审案件”的申请人进行集中访谈,使申请人能够正确理解“执行不可能”,从而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
下一步,省法院将完善与失信行为执行人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惩戒反馈机制,加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工作。在执行过程中,将依法优先考虑网上调查控制、网上查询、网上司法拍卖、网上案件收付等网上执行措施,提高案件流程管理的智能化水平,缩短案件执行周期,优质高效地维护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网上看到153个债权人,
破产审判进入“快车道”
"万宝粮油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现在开始!"5月15日,襄阳市香洲区法院审理的万宝粮油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在管理人办公室举行。
与以往不同的是,在会场上,除了办案法官、书记员、管理人员、职工代表和债权人会议主席等少数人外,其他153名债权人通过专门的视频系统出席了债权人会议。
据报道,此案涉案金额达56亿元。鉴于COVID-19疫情的影响和债权人人数众多,香洲区法院决定通过互联网召开本次债权人会议。分布在全国各地的153名债权人通过视频系统参加了网上债权人会议,成功完成了债权人会议的所有议程,投票通过了债务人的财产管理和财产价格变动计划,并选举了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省法院第二人民法院法官夏勇表示,近年来,省法院积极推进破产审判信息化建设,通过网上审判、网上债权人视频会议等新的办案模式,方便债权人以最低成本行使参与权,极大地提高了法院和破产管理人的工作效率。今后,我们将进一步积极运用简易破产程序,优化破产案件公告受理等程序,改进债务人财产接管和调查方式,提高债权人会议和表决效率,开辟简易破产案件“快车道”,为推进“僵尸企业”市场清理提供更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执行质量。湖北省法院推动实施“30条”优化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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