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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委、市政府将行政复议制度改革列为武汉建设法治城市的重点工作,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制度改革。改革行政复议制度是行政复议制度发展和创新的内在要求,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客观要求,是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现实要求。
2018年10月,司法部来到武汉调查行政复议制度改革,高度肯定了武汉行政复议制度改革方案。通过行政复议制度改革,市、区政府的行政复议工作可以通过“一个窗口”、“一个标准定案”、“一批专业人员定案”等方式进行,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复议“无人办案、有人不办案”、群众找不到、找不到行政复议机关、不信任上级和下级部门行政复议的问题。同时,要改变“条块分割”的行政复议管辖体制,实行“政府集中”管辖,同时强化政府主要领导的法律思维和行政能力,营造化解矛盾、依靠法律的良好法律环境,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推进依法行政、化解行政纠纷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的武汉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2019年3月,武汉市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完成,市司法局于2019年4月29日上报市政府发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行政复议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郑武〔2019〕16号),正式实施武汉市行政复议制度改革综合工作。2019年12月18日,武汉市司法局发布《关于武汉市行政复议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从2020年1月1日起,武汉市正式实施行政复议制度改革。
《武汉市行政复议制度改革方案》明确提出,到2019年底,市、区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工作要“一个行政复议窗口”对外开放,行政复议案件要集中受理、集中审理和集中裁决,建设一支稳定、专业的行政复议人员队伍,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机制,促进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推进依法行政、化解行政纠纷中的重要作用。一是明确关系,集中复议权。“条块结合”的行政复议管辖模式将改为同级政府集中管辖,市、区政府可以对外开放行政复议窗口,实行集中受理、集中审理、集中裁决。二是增设机构,充实复议人员。按照“编辑随事、人随编辑”的原则,市政府行政复议部门的职责、人员和人员进行了转移,机构设置进行了优化,以适应行政复议制度改革的需要。三是创新机制,提高复议质量和效率。按照“立即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原则,充分利用“网上加”的思路,开展行政复议电子化、信息化建设,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处理、网上送达,方便人民群众;实施阳光复议,加强行政复议各环节的公开性,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入选单位:省司法厅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2019年“十大法治事件”候选事件:武汉实施行政复议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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