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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记者曾亚青、通讯员袁)7月2日,司法部发布《关于2020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公告》,明确网上客观考试报名时间为7月28日至8月12日,考试时间为10月31日至11月1日;主考网上报名时间为11月10日至14日,考试时间为11月28日。
《通知》明确指出,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考试方法及相关政策总体保持稳定,将继续对艰苦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放宽政策,允许2021年普通高校和军事院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术能力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参加考试。考生可以选择使用五种少数民族语言的蒙古语、藏语、维吾尔语、哈萨克语和韩语试卷参加考试。
鉴于COVID-19肺炎疫情延误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告规定,2020年9月30日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单科全部合格成绩,且今年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可申请参加今年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网上报名时,应填写《单科合格成绩说明》,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考试报名系统,并签署《承诺书》,保证单科所有合格成绩均已签署。
同时,公告明确表示,2020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将实行计算机考试。客观考试分为批量考试和闭卷考试,主观考试的考生应使用规定的输入法答题,并在计算机上查询电子法规。如果考生由于身体和年龄的原因很难使用计算机考试,他们可以在报名参加主观考试时申请用纸和笔来回答问题;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试卷、主观题纸笔答题。如果采用纸笔答题,试题和答案要求将显示在计算机上,考生将在答题纸上作答。
各地具体登记事项,登记地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在登记前向社会公告。有关2020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宜,考生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或向注册地司法部和司法行政机关咨询。参加考试的考生应遵守考区所在的COVID-19《肺炎防治规定》,自觉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2020年的法律考试时间确定为7月28日开始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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