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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记者孙婷婷通讯员李厚鹏董邢星
忻州的王在视频平台上发布了两个带有侮辱性字幕的视频,原因是李拖欠工资。法院裁定王先生侵犯名誉权,并赔偿李先生精神抚慰金100元。
由于工资纠纷,男人发送视频侮辱他人
住在忻州区的李先生和王先生是好朋友。李先生两年前承担了一个项目,王先生在这个项目中工作。双方关系相对良好,没有商定的工资标准。
2018年底,王先生辞职,李先生按照高于市场同行业的标准向王先生支付工资。由于项目未完成,他先向王先生支付了部分工资,并承诺剩余工资将在项目完成后结算。
王先生认为支付的工资太低,还没有付清,这使他很苦恼。
2019年6月,李先生驾车外出时被王先生拦截。王先生用他的手机录了一段视频,编辑后发了两段视频到网上,说李先生是“老赖”。这两个视频获得了18次关注,2次评论和4次转发。同年8月,李先生在王先生发布的视频中看到他的车,上面写着“老赖”,背景声喊着“来要钱,要钱,不接电话,我们要在外面”。
李先生认为王先生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要求责令王先生道歉,并在其视频短片APP账户上发布道歉视频,赔偿精神损害20万元。
该男子被判侵权并获得精神损害赔偿
本案由忻州区人民法院鲤城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法院将文件交给王先生,并确定开庭时间。同时,他被告知,王先生可以与李先生协商庭外解决此案。在等待开庭的时候,王先生删除了所有相关的视频。今年1月,李先生将剩下的工资给了王先生,他们结清了工资。然而,李先生不同意和解,此案在法庭审理。
“这段视频早就被删除了。我发布视频的行为确实是错误的。我愿意向李先生道歉。”王先生在法庭上说。
据李先生称,王先生编辑拖欠工资等文字的视频被上传到网上,损害了他的声誉和信誉,严重影响了他的工作和生活。
经审理,法院认为,王上传视频后,短时间内删除了视频,主动停止侵权行为,并在法庭上口头向李先生道歉。上述侵权行为的负面影响较小,未造成严重后果。法院命令王先生赔偿李先生精神抚慰金100元。在注册的视频短片APP上编辑一段带有“道歉”字样的视频,并公开道歉。视频上传时间为15天。
负责此案的官员说,维护合法权益的方式应该是公正的,不应该把理性变成非理性,把正义变成非正义。
(文本中的字符都是姓氏)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忻州男子侮辱视频法庭索要工资,并判他发送视频道歉和赔偿100元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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