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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台上的电池爆炸起火

空外部机器损坏

严先生灭火时烧伤了手

本报讯(记者)昨天,洪山区居民闫报道,他购买的电动车电池仍在保修期内,但在家中阳台发生爆炸,引发火灾。对此,电池制造商表示,室内充电是被禁止的,他们应该承担一半的火灾造成的损失。

严先生住在红山区康卓新城。他告诉《楚天都市报》,他住在3号楼2单元3楼,他的房子是租来的。14号晚上,他把电瓶车的锂电池放在卧室旁边的阳台上给它充电。当他在15日凌晨3点起床时,他发现电池已满,于是他拔掉电池的充电器,回到房间。大约两分钟后,他听到“砰,砰”的爆炸声,然后发现阳台上的电池有明火。住在同一个房间的其他几个房客冲下楼,带了灭火器来营救他们。

电池在保修期内爆炸并引起火灾。律师:用户应该对违反规定的室内收费承担部

记者看到阳台墙壁和水槽上有明显的烟渍,卧室附近角落的电池上有明显的火痕,角落的落水管和阳台玻璃门附近的框架被损坏,安装在阳台上的空室外机风扇被烧毁。"幸运的是,舍友及时保存,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严先生带着挥之不去的恐惧说道。

根据订单,严先生于去年11月8日花费1598元购买了“锂特种新能源”电池,电池寿命为200公里,使用寿命为5年。“据说保质期是两年,而这次事故只发生了半年。”严先生说他灭火时手被烫伤了。他初步估计,各种火灾损失总计约1万元,但咸宁的电池制造商只愿意支付1500元的赔偿,这让他无法接受。

记者在红山区消防救援队出具的火灾事故简单调查证明中看到,直接财产损失须经物价部门批准。

对此,工厂销售经理黄先生昨天向记者解释说,事件发生后,他们积极与颜先生沟通解决问题,并同意退还电池款。至于火灾财产的损失,严先生是按照新的价格计算的。事实上,折旧费用应该包括在内,他们认为大约是3000元。此外,电池上有一个明确的警告:禁止在室内充电。严先生违反了国家强制性规定,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只能承担一半的损失责任。目前双方在财产损失上存在分歧,所以严先生可以请物价部门上门核实后再进行谈判。

电池在保修期内爆炸并引起火灾。律师:用户应该对违反规定的室内收费承担部

湖北典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亮表示,火灾是电池故障造成的,说明电池存在质量问题,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但颜先生在家中充电的行为未能尽到注意义务,导致火灾后损失容易扩大,他还应对其他引燃物品的损失承担部分责任。相关受损货物的价值是通过票据结合折旧计算出来的。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以由物价部门进行评估和确认。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电池在保修期内爆炸并引起火灾。律师:用户应该对违反规定的室内收费承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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