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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定窗户,高度空抛物线“朝向天空”
掉在地上的瓶子碎了一地
楚天都市报(记者吴昌华通讯员黄池橙孙勋)当一位曾祖母走过时,她身后突然发出一声巨响,吓得她直打哆嗦。当你仔细看的时候,那是一个酒瓶,已经被打碎了。看到祖母被吓坏了,走着的邻居们都围了过来,愤怒地交谈着。“有人再往楼上扔东西太可恶了!”昨日,记者从武昌警方获悉,犯罪嫌疑人陈某经调查取证后被逮捕,陈某被依法追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责任。
昨天,武昌区公安局梅园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5月11日晚上8: 30,梅园路居民区一位收废品的婆婆差点被从天上掉下来的瓶子砸到。邻居们聚集在一起谴责他们。"往楼上扔东西,差点撞到人!""今天中午,一些人把牛奶盒扔了一地。"难以忍受的邻居报了警。
梅园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物业工作人员介绍,由于小区内多次发生高空空抛物线的危险行为,物业公司在每栋楼的楼下安装了专门的“望天”监控探头,重点监控居民向楼上扔东西的情况。根据警方检索到的“天空中的眼睛”的视频数据,当白光经过时,一个酒瓶从空中掉了下来。警察循着白光找到了光源,它位于大楼第一单元24层的一个有灯光的窗户里。警方很快找到了该居民的相关信息,并锁定了40多岁的嫌疑人陈某。
5月13日,警察来到嫌疑人陈某工作的公司并逮捕了他。陈某承认他在11日中午从窗户扔了一盒未完成的牛奶,晚上在楼下扔了一个玻璃瓶。当警察问他为什么这么做时,陈某说他太懒了,这使得处理垃圾变得简单方便。锁定相关证据后,梅园派出所依法立案,对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陈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武昌区公安局法律大队民警鲍介绍说,去年10月21日,最高法发布了《关于依法妥善处理高空抛物、高空坠物案件的意见》,指出故意抛掷高空坠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陈某明知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仍多次具有高空抛物线值,其行为受本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管辖。如果坠物造成他人伤亡,也将受到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的处罚。
警方提醒公众,高空抛物线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人民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公安机关将一如既往地打击这一违法犯罪行为。目前,全市已建成数百个智能安全社区,高层建筑周围安装了“天眼”监测探头,捕捉高度空的抛物线行为。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在24楼,瓶子掉了下来,大埔的眼睛锁定了抛物线人。警方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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