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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记者张立静通讯员陈雅丽)年轻的小李花了5万元通过“帮手”陈某找工作,对方答应一年后转正。此后,由于工资水平和积极变化无法实现,小李向法院起诉陈某。近日,汉阳法院审理此案,认定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无效,并责令陈某返还“受益费”。
2017年,小李想在武汉换一份高薪稳定的工作,通过熟人介绍认识了陈某。陈某说他在一所学校工作,他确信小李能被分配到一家国有集团下属企业工作,一年之内就能转正,年薪约7万元。根据陈某的要求,小李付给他5万元的“福利费”,双方签订了委托合同。
在陈某的指导下,小李向其他人支付了1000多元参加入职培训。之后,他以劳务派遣的形式加入了陈某承诺的企业。
起初,小李对自己的劳务派遣工作有些怀疑,但想到陈某“一年内找到一份完整工作”的承诺,他坚持工作了一年。一年后,小李多次找到陈某实现积极就业的承诺,但没有实现,工资也没有达到陈某承诺的水平。小李没有要求陈某退款,就在汉阳法院起诉了他。
法院获悉,被告陈某不是公司负责人员招聘的员工,也不是公司授权进行人员招聘的人员,也不是人力资源中介,其承诺的确认、薪酬等事项未通过正常的招聘程序。陈某通过“利益费”和“找关系”达到了目的,这违反了社会公共秩序和良好习惯,扰乱了公平竞争的正常社会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法官认为小李希望花钱找份好工作,而陈某通过收取“福利费”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虽然这只是双方之间的委托事项,但却违背了公平竞争和择优录用的市场经济用人秩序,损害了公平、公正、公开和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的社会公共利益,双方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无效。
近日,法院审理此案,判处陈某向小李返还“福利费”5万元。
这位官员说,如果你通过寻找关系或“利益费”来申请工作,你可能会被怀疑受贿和其他刑事犯罪。即使这不构成刑事犯罪,你也可能面临工作和金钱都下降空的情况。求职者必须树立正确的求职价值观,通过适当的招聘和自身能力的提高来寻找好工作,而不是通过暗箱操作和金钱与权力的交易来寻找职位。良好的公平竞争的社会秩序不仅是政府部门的工作,也是全社会的参与。眼前的利益可能损害整个社会的长期公共利益。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困惑的家伙签署了“合同”,并要求某人介绍这项工作一年而不生气,并起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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