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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委员、证监会主席助理黄伟专程到上海高院调研,讨论交流上海金融法院的相关情况。上海证券交易所党委书记、董事长黄宏远,上海市高院党委书记、院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盛永强,党组成员、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郭等同志参加了座谈交流。

据悉,双方此次交流是基于上海金融法院的职能定位。围绕证券期货市场改革发展和监管执法提出的司法专业化问题,双方就加强工作配合和支持、不断完善金融审判体制和机制、建设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相适应的世界级金融法院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黄伟表示,证监会党委高度重视上海金融法院的建设,并在第一时间进行了专题研究,要求充分利用这一政策优势,共同努力,有效解决长期以来制约证券期货市场纠纷处理的体制性、体制性问题,促进证券期货市场改革发展和监管执法专业化司法保障的形成。

黄伟表示,证券期货交易方式的复杂性、交易关系的利益相关者性质、交易市场的统一性和交易风险的传导性反映出证券期货交易关系的调整不同于一般经济关系调整的特殊要求。通过专门的司法职能配置和司法权运行安排,更有利于实现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目标和效果。

在讨论交流中,双方根据证券期货市场的法律和特点以及证券期货纠纷案件处理面临的实际问题,就推进金融审判体制和机制专业化的总体思路和可行路径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首先,在案件专属管辖权方面,研究和探索将集中于上海市金融法院管辖的部分案件,通过指定管辖。第二,在特殊诉讼机制方面,针对证券期货市场多对多交易和利益相关者强的特点,为了更好地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中小投资者,研究探索中国特色的证券侵权民事损害赔偿诉讼制度。第三,在司法专业能力建设方面,应探索建立合作交流机制,依托司法专家辅助系统,通过联合开展教育培训、人员交流和研究,不断提高证券监管和司法审判的专业水平。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证监会与上海高院开展交流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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