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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6日召开的黑龙江省一季度税收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从5月1日起,制造业增值税税率将从17%下调至16%,交通、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和农产品等商品的增值税税率将从11%下调至10%,旨在进一步完善税制,支持制造业、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发展,不断减轻市场主体的负担。

政策很明确。纳税人有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或进口货物的,适用17%和11%的原税率,税率分别调整为16%和10%;纳税人购买农产品的,原扣除率为11%,扣除率调整为10%;纳税人购买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者委托加工税率为16%的货物的,应当按照12%的税率计算进项税;出口货物的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6%,原来的税率为17%,出口退税率为17%。对于出口货物和跨境应税活动,原适用11%的税率,出口退税率为11%,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0%。

黑龙江5月1日起实行降税改革

政策明确,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标准统一,标准为年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可在2018年12月31日前重新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将转出。一些企业的免税将被退还。政策很明确。对符合装备制造业等先进制造业和R&D等现代服务业要求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将退还一定时期内未抵扣的进项税。

黑龙江5月1日起实行降税改革

(马延峰)

来源:荆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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