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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5月20日电(记者、瞿)为推动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政策顺利实施,银监会近日发布了《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对个税递延养老保险产品的销售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限制了保本产品的示范利率上限, 同时要求购买收益浮动产品的被保险人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将此类产品的年龄限制在不超过55岁,资本、

税延养老保险管理办法出台 收益浮动型产品参保年龄不得超55岁

《办法》明确了保险公司开展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业务的业务要求,确保业务主体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可持续经营能力。同时,要采取“一户多品、自主转换”的管理模式,鼓励良性竞争,体现利润分享原则,确保账户透明。

保险公司应综合利用各种销售渠道,特别是现代技术,通过移动互联网等方式开展销售和服务,简化业务流程,优化客户参与保险的体验。具备全国养老金支付和产品转换服务能力,特别是通过移动终端为参保人员提供实时查询服务。

《办法》要求保险公司对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业务进行独立财务核算,如实分配和分摊经营管理费用,有效提高成本管理水平。同时,要求不同的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产品设立独立的投资账户,在资产隔离、资产配置、投资管理和估值核算等方面独立于自有资金和其他保险产品,确保资金安全稳定运行。同时,要遵循安全、审慎、长期稳定的原则,根据基金的性质进行长期资产负债管理和综合风险管理,定期评估资产配置比例、投资策略和风险状况,确保基金的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追求长期保值增值。对于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基金的委托投资管理,应优先考虑具有长期债务基金管理经验、完善的资产配置体系、丰富的固定收益、股权投资和替代投资经验以及完善的风险管控机制的投资经理。

税延养老保险管理办法出台 收益浮动型产品参保年龄不得超55岁

该办法要求中国保险公司向社会公布开展延税养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及产品名单、业务处理程序、咨询方式等信息;要求保险公司统一制作管理信息披露材料,并在其官方网站的显著位置向公众发布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产品和服务的相关信息。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专用信息平台将为被保险人发放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扣款凭证,被保险人可以通过信息平台独立查询个人账户中的产品、资金、税前扣款等信息。

税延养老保险管理办法出台 收益浮动型产品参保年龄不得超55岁

人民日报(2018年5月21日02版)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税延养老保险管理办法出台 收益浮动型产品参保年龄不得超5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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