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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海口7月1日电(记者许岩)近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门联合发布了《海南省铁路、公路、水利、水运、能源、机场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实施方案》,全面启动了铁路、公路等建设领域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作,确保了在各施工现场流动的农民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保护。
根据《实施方案》,自2018年6月起,铁路、公路、水利、水运、能源、机场工程等领域的工程施工企业在省内办理施工许可(备案或审批)和安全监管手续时,应向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证明》。对于已经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督促其整改并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杜绝“未投保先开工”甚至“只施工不投保”的现象。
人民日报(2018年7月2日09版)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海南保障工程建设领域<br>农民工享有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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