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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过去两年提出的“振兴实体经济”和“金融需要回归原点”引起了金融业对金融服务对象的重新思考,那么过去六个月来金融经济形势的变化和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与落地则进一步启发了业内专家和机构对金融服务的现实性和空间性的界定以及如何真正实现服务的“现实性”。

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后,金融风险防控被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强有力的金融监管成为常态。2018年上半年,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一方面导致企业抱怨融资困难,另一方面金融服务机构在去杠杆化要求下别无选择。

金融应该去杠杆化,金融也应该服务于实体经济,并为其保持合理和充足的流动性。我们应该如何把握“度”?

经济学家周其仁最近在浙江大学举办的“金融创新与区域发展高峰论坛”上讨论了金融服务业的实际情况。他指出,只要有市场,就会有一个现实与虚拟现实相结合的过程。与此同时,他认为,大部分金融风险来自于过度资金进入错误的经济主体所形成的高杠杆运动。

金融服务的真实性不是由目标的物理形式或价格变化来定义的,而是由是否有过度资本以错误的价值预期投资于目标来定义的。去杠杆化不能是“信贷紧缩”和“无杠杆化”,而是过度杠杆化。

因此,金融服务从非现实到虚拟再到非现实的矫正应该分为两个层次:期望合理化和杠杆合理化。

前一段时间,中央财经委员会首次提出“结构性去杠杆化”,对不同部门、不同类型债务的去杠杆化工作提出了不同要求。银监会多次强调,要降低地方政府和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杠杆率。

“政府信贷”一直是投资预测失误的重灾区。长期以来,中国政府对经济发展状况和侧重点的巨大影响,导致了金融背书人在规划和决策上或多或少的偏差。同时,社会基金的投资也存在惯性预期的问题。但是,它也是这部分金融的主体,由于其特殊的性质,很容易积累导致地方系统性风险和金融金融风险的潜在因素;再加上隐性债务和可能的“黑箱”操作,一旦风险暴露,将对整个社会产生巨大影响,对民营经济融资产生强烈的“挤出效应”。

“脱虚向实”应对症下药

因此,应该尽快打破所谓的金融“刚性赎回”预期。一方面,这部分带有财务背书的主体在融资时有义务强调实际情况,从而引导社会资金全面考虑项目的利弊;另一方面,社会基金也应该突破过去的惯性预期,做出更加理性和市场化的投资决策。

预期的合理化旨在非金融部门的“去杠杆化”,而杠杆的合理化则侧重于金融部门的监管。

回顾近年来的金融业违规案例,如果在风险发生的第一阶段就能及时识别不良资产,损失是合理的,基本不会影响其他主体。然而,在实践中,金融机构选择“打包”风险,即错配各种金融产品的到期期限,或多种渠道叠加嵌套,将风险放大到无法控制的程度,甚至引发局部系统性风险。这是金融业过度杠杆化的结果。

因此,对于金融部门存在的问题,除了金融机构自身需要消除杠杆积累外,金融监管部门并不需要对每一个产品或项目都进行细致的检查,而是应该形成监管的底线思维——利用技术有效控制金融产品的错配率和叠加水平,从而避免产品合规性表面上杠杆过度而导致的高风险积累问题。

“从虚拟到真实”是近两年来备受关注和反复讨论的话题。在“结构性杠杆”和“合理充裕流动性”的新要求下,政府、金融机构和各种经营主体应认清阶段性问题和困难,有针对性地进行局部修正。但与此同时,长期发展不应受到阶段性问题的限制,整个金融体系应考虑审慎和创新的态度,以确保其长期的安全性和活力。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脱虚向实”应对症下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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