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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沈航报道,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批准外汇局浙江分局在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资本项目收入结汇和付汇试点。自贸区内企业资本项目收入结汇后,支付过程中不再需要逐个审核文件和提前审核,有利于促进规则监管向原则监管的转变,促进外汇管理改革,增强市场投融资活力。

根据试点要求,纳入试点范围的主体包括近3年在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注册且无重大外汇违规行为、货物贸易分类结果为甲级的所有非金融企业..资本项目试点外汇收入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金、境内企业外债资金、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调回资金。试点资金的使用范围只需在业务范围内,遵循真实性和自用性的原则,并满足目前国内使用资本项目收入资金负清单的要求。

浙江自贸区获批资本项目 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试点

试点将提高便利化水平,促进外汇管理改革的有效性。据报道,此次试点将进一步简化资金使用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只需填写《资本账户外汇资金支付委托书》,就可以直接在银行办理资本账户收入的相关支付,无需提前逐一提交交易真实性的证明材料,大大减少了企业的工作量,大大提高了便利程度。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浙江自贸区获批资本项目 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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