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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报6月29日电(记者李通讯员吴琼)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事关每个公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是现代化特大城市治理的重要环节。6月29日下午4: 00,武汉市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十三届九中全会的有关情况,解释了特大城市治理和改善公共卫生的决定。

会上,武汉市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彭厚鹏介绍了武汉市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方面的创新举措,主要从九个方面进行了介绍:

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在市、区两级设立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委员会,在街道和城镇设立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办公室,配备公共卫生专家。

加强疾病控制网络建设。调整市、区疾控机构的规格,将其负责人纳入同级卫生部门领导班子。

促进医学和预防的结合。完善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密切合作的工作机制,落实医疗机构的疾病预防控制职责,建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机构的人员沟通、信息沟通、资源沟通和监督监督制约机制,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社区的联动工作机制和群防群治机制。

在完善预警机制方面。推动在全市中小学建立“学校医疗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工厂医疗体系”。

在改善治疗方面。加强中央政府、军队和地方政府、省政府之间的协调,建立分类、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处置机制。

在紧急战略物资储备方面。探索新的储备形式,如军地联合储备和企业承诺储备。

加强疾病控制硬件。建设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疫情防控指挥调度中心。

提高公共卫生管理能力。卫生行政部门设公共卫生总工程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首席公共卫生专家专岗。原则上,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预防医学本科以上学历,公立三级医院应逐步配备一名具有公共卫生专业背景的团队成员。

在激励政策保障方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医院和疾病控制、血液、急救等公共卫生机构实行公益性一级保障和公益性二级管理。合理确定公共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水平,允许突破公共机构现行工资监管水平,允许在完成核定任务的基础上提供医疗卫生技术服务。收入主要用于扣除成本和按规定提取各项资金后的人员奖励。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武汉市要求市、区疾病控制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原则上必须具有预防医学本科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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