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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6月28日电(记者詹硕通讯员杨念芳)近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在《第一次轻微违规豁免清单》(2019年版)的基础上,推出了《第一次轻微违规容忍清单》(2020年版),将原来的36起轻微违规扩大到50起,并对列入容错清单的轻微违规实施容错。
容错清单是由省市场监管局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结合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情况编制的清单。
湖北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按照职权开展监督检查、处理投诉举报、或者对其他部门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核查的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有《容错清单》所列违法行为的,可以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访谈指导等方式督促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不依法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
此次发布的“容错清单”主要涉及八大领域,包括企业注册备案管理、价格管理、产品包装或标签管理、棉花、纤维产品等产品监管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不影响食品安全的食品监督管理、计量管理、认证管理、商标和专利管理等。名单将根据立法、改革和法律法规的浪费以及执法实践情况及时调整。
容错列表的应用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首先,首次实施容错列表中列出的轻微违规;第二,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尚未造成有害后果,或者有害后果相对较轻;第三,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纠正。
"容错不是一个例外,它并不意味着放手."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容错清单不适用于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个人健康、生命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以及扰乱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对于适用清单的违法行为,应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访谈指导等措施督促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拒不改正的,仍将依法查处。
据报道,完善包容性和审慎性监管是进一步优化经营环境、全面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创造新动能的具体举措。对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容错机制,积极及时纠正违法行为,不仅体现了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也回应了企业的关切,解决了基层执法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包容性和审慎的监管,2020年发布了最新的轻微违规和容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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