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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记者、通讯员段)“检察官办案时,根据实际情况从轻、从宽处理民营企业主要业务负责人,不仅给了企业一条‘生命之路’,而且考虑到了老百姓的就业,做得很好。”6月22日,省人大代表朱碧海在接受铜山县检察院的邀请并对涉案企业进行回访后表示。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宣传“小二铺”精神》、《十个务必十个错》的通知,提出各市场主体必须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及时纠正市场主体的首小违法经营行为。免除行政处罚;不允许简单地否认新的格式和新的模式,而是要对其处以罚款。

2016年,我省检察院发布了《电子监察十条》,依法保护民营企业;2018年,根据职能转变,修订了《湖北检查十条》,发布了《新湖北检查十条》,继续从司法层面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今年COVID-19肺炎爆发后,湖北省检察院反应迅速。3月,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恢复工作和恢复生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为人民群众部署了“加强对私营企业案件的监督和审查拘留的必要性”等“八件实事”,加大了对私营企业案件的审查力度,充分考虑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积极帮助私营企业恢复工作和生产,为疫情过后的湖北振兴提供了更多帮助。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小心逮捕涉案私营企业负责人,起诉湖北省检察院,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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