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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5月16日电(记者刘山)由于疫情,原定的出国旅游计划泡汤了,甚至连门都没出。相反,作为武昌市民的林先生不得不承担机票费用,这是不可接受的。对此,该旅行社表示,尽管游客不享受航班服务,但包机费用已支付给外国航空公司,由于不可抗力,无法退款。武汉旅游质量监督所呼吁在疫情下不要出现赢家,游客应该理性地捍卫自己的权利。
如果旅行路线被取消,它将承担机票费用
据林介绍,今年1月,他和朋友共8人,通过武汉一家旅行社预订了1月24日去菲律宾长滩岛的半免费旅游,当时支付了6.6万元。疫情爆发后,武汉市文化旅游局发布通知,要求取消全市所有旅游团队,并依法做好旅游团的返程和退费工作。1月23日,旅行社通知林先生,旅行取消,费用将在疫情结束后退还。
武汉启封后,林先生去旅行社查询,工作人员回复每人承担机票费1040元,签证费300元,8人共10720元,其余费用可以退款。“我们可以接受签证费。以前的旅行社已经为我们处理过了,但是我们没有坐过飞机。让我们承担费用,不能接受!”林先生很困惑。
林先生给楚天都市报看了旅行社转发的收费通知。记者了解到,在机票费用方面,按照国航空公司的规定,1月24日和27日两个出发团的武汉-卡利伯航线已经开通,不能退票,因此收取了航班损失,费用为每人1040元。
海外包机的实际费用已经发生
据该旅行社工作人员严女士介绍,林先生和其他人乘坐的是皇家菲律宾航空公司的包机。根据航空公司空公司的包机合同,无论是否运送乘客,都必须根据签订的合同执行并支付包机费用。虽然游客没有乘飞机,但包机已经抵达武汉,实际费用已经发生。游客也收到了收据,这是不可抗力。之前,旅行社也咨询过航空公司,但是要免除费用是不可能的。
根据文化旅游部质量监督管理办公室的意见,因疫情影响,旅游合同不能履行的,视为不可抗力。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武汉市旅游质量监督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近期旅游投诉涉及疫情较为普遍。一些游客不理解“不可抗力”的法律规定,普遍认为旅游企业应全额退款,导致权利保护不合理。一些旅行社对投诉处理持否定态度,存在故意拖延退款等问题。
需要“已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的证明
如何处理涉及疫情的旅游纠纷?此前,武汉旅游质量监督所邀请律师解答游客的疑问。根据《旅游法》第67条,当旅游行程因不可抗力而受到影响时,合同的解除、变更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应由双方依法承担。这意味着,即使旅行因疫情而取消,许多游客在退款时仍可能赔钱。除了取消合同和退款外,旅行社还可以与游客协商,采取变更合同、延期旅行、扣除产品等措施。,并灵活处理离职的后续事宜。
以包价旅游合同为例,包括服务费、交通费(火车、机票、公共汽车等)。)、食宿费、签证费等。国内游比出境游更容易退款。国内航空公司空,铁路部门针对疫情出台了相关退款政策,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游客损失。但是,在取消海外旅行后,签证费和保险费实际上已经花完,不能退还;交通费用、食宿费用、景点门票费用等,按照航空公司空公司,特别是海外航空公司空公司、土地代理等绩效助理的退款政策执行。旅行社需要沟通和协商来确认损失金额。如果海外演出助理没有相关的退款政策,游客无权要求旅行社退还实际支付和无法退还的费用。
“我还没有出去,我还没有享受过旅行,但是我必须扣除费用。我不能全额退款。任何人都难以接受。”负责人说,游客也应该明白,在疫情下,没有赢家,旅行社也是受害方。游客不应盲目要求旅行社全额退款,甚至要求旅行社赔偿损失,理由是他们没有错。他们应该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不应该盲目捍卫自己的权利。
武汉市旅游质量监督所提醒,当离开旅行团时,旅行社不能说扣除多少,需要提供“已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证明。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由于疫情的取消,出国旅行仍需支付机票费用。旅行社:已经发生了海外包机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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