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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政府网站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从职责分工、机制保障、网站开放整合、功能发挥、集约共享、安全保障、创新发展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而详细的规范。这是中国政府网站的第一个“网络运行指令”。
《指南》从顶层设计的角度对全国范围内的政府网站建设进行了指导和检查,并首次提出了许多要求。例如,首次明确了政府网站名称、域名和设计的标准化要求;首次明确网站集约化的具体路径和要求;首次明确提出政府网站信息资源库的概念,要求建立统一的信息资源库;首次系统地提出了政府网站整合的流程要求;政府网站首次被明确禁止发布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
近年来,特别是2015年国务院进行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后,政府网站“不及时、不准确、不及时、不切实际”的问题得到初步解决,建立了规范的监管机制。但是,在推进政府网站发展的过程中,各地也面临着亟待解决的问题,包括缺乏统一的顶层设计和科学的标准,建设管理责任不清,随意开、关,数据资源共享困难等。人们对“网上做事”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受到了损害。
针对上述问题,《指引》指出,要坚持分类原则、问题导向原则、企业和人民利益原则、开放创新原则和集约节约原则,严格设置程序,推进资源集约化,突破信息壁垒,加强监管和评估,实现政府网站有序健康发展。
《指引》建立了分工明确的管理体系,明确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网站的主管单位,负责推进、指导和监督全国政府网站的建设和发展。省(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和国务院各部门是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的主管单位,国务院各部门实行全系统垂直管理的办公厅是本系统网站的主管单位。
此外,《准则》规定了网站的分级和分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应当设立政府门户网站。原则上,一个单位最多只能打开一个网站。乡镇、街道和县级政府部门应当通过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提供政府服务。原则上,不应开设单独的网站。
同时,指南指出,集约化是解决政府网站“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问题的有效途径。各地区、各部门要统筹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通过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信息数据集中管理,提供集中内容服务,实现网站资源优化整合、平台整合与安全、数据互认共享、统一管理与标准化、服务便捷高效。(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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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首份政府"办网说明书"出台 县级以下一般不单独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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