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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银行是近年来我国出现的一种新型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以有效满足当地“三农”发展的需要。从规模上看,农村银行确实是“小银行”,但虽然小,却是独立的法人。通过对辖区内村镇银行的调查,找出村镇银行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提高村镇银行法人监管的有效性提出建议。
农村银行反洗钱工作现状
辽宁省朝阳市现有五家村镇银行,分别是朝阳柳城村镇银行、凌源天元村镇银行、建平洪山村镇银行、北票圣都村镇银行和喀左金印村镇银行,覆盖了朝阳市各县(市)。其中,朝阳柳城村镇银行、凌源天元村镇银行、建平洪山村镇银行均已成立三年以上,其余两个已运营不足一年。农村银行指定营业部为反洗钱牵头部门,设立反洗钱岗位,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相关内控制度。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通过发起行的物理线路完成,实现了报告主体和数据的独立性,能够根据监管要求开展客户识别、客户风险分类、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反洗钱宣传培训等反洗钱基础工作。
农村银行反洗钱存在的问题
(一)反洗钱意识薄弱。首先,由于村镇银行成立较晚,反洗钱工作的开展基本处于起步阶段,业务发展主要依靠“熟人”的引入,村镇银行一般在县域设立。高级管理层认为县域经济不发达,开户客户是“熟人”,洗钱风险概率较低。这种自上而下的错误思维模式制约了村镇银行反洗钱工作的发展。二是内部审计频率低,效果不好。村镇银行不能通过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农村银行内部审计一般由农村银行合规部或内部审计部负责,而反洗钱业务的审计人员往往由不熟悉或不了解反洗钱业务的人承担。审计中只发现简单的表面问题,但却找不到客户身份识别、大额和可疑交易以及客户风险分类方面的问题。
(2)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落后。由于其特殊的法人地位,村镇银行必须独立制定与反洗钱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两个整合、两个管理”的要求,村镇银行在申请设立时应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内部控制制度。朝阳区五家农村银行成立时,大部分员工是没有反洗钱工作经验的应届毕业生,学历低于本科水平,难以制定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农村银行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大多照搬原有的法律法规,不能与机构的实际情况相结合。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一些反洗钱制度没有与时俱进,或者没有按照业务流程进行细化。一些农村银行依靠主办银行的内部控制系统在稍加修改后加以使用。虽然没有系统缺陷,但没有得到有效实施。部分村镇银行反洗钱领导小组成员对自身反洗钱职责认识不足,对反洗钱工作流程缺乏基本了解,反映出村镇银行反洗钱内控制度执行不力。
(3)客户识别不到位。首先,客户的基本信息项目缺失。如果有的村镇银行个人开户申请表缺少“证件有效期”等信息项,则普遍存在信息登记不全的现象,如未登记的性别、职业、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有效期等信息项。二是持续认知意识不强。客户使用临时身份证开户。一段时间后,临时身份证已经过期,但村镇银行没有有效的手段来发现过期的临时身份证。第三,识别手段滞后。目前,除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外,有效身份证的真实性可以通过网上验证系统进行识别,其他有效身份证如警官证、军官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等也可以进行识别。,没有电子手段来鉴别真伪。因此,一些村镇银行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规避风险,接受监管机构的检查,只为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客户办理业务。
(4)对大额和可疑交易的分析过于依赖系统。2014年,朝阳村镇银行相继更新升级反洗钱系统,大额和可疑交易独立上报。农村银行反洗钱人员在上报大额交易时,往往会将系统自动提取的大额交易数据打包上报,而不进行分析,一些不需要上报大额交易的数据也一并上报。农村银行主要依靠软件系统来自动筛选可疑交易。但是,由于农村银行的人员素质、工作经验和客户熟悉程度等其他因素,对可疑交易和客户的人工分析还不到位,系统自动提取的可疑交易往往被人工识别为“无可疑现象”并上报。迄今为止,其管辖范围内的农村银行尚未提交重要的可疑交易报告。
提高村镇银行反洗钱绩效的建议
(1)在村镇银行层面,要自觉加强反洗钱工作。第一,更加重视反洗钱。从高级管理层到一线员工,村镇银行都应该意识到洗钱的社会危害。加强日常培训,加强反洗钱法律法规和业务分析处理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对内部员工进行不同层次、不同线路、不同类型的培训。培训应注重实效,避免走过场,尽快提高反洗钱从业人员的工作水平。切实落实考核机制,内部审计结果与绩效考核相结合,充分调动反洗钱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第二,努力达到反洗钱的硬件标准。首先,要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结合本行实际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将内部控制制度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完善具体操作流程,使反洗钱业务操作有章可循;其次,完善系统功能,增加临时凭证到期提示功能,规范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设置标准,并根据需要更新维护系统。
(二)监管层面应坚持风险防范,加强监管和引导。第一,区别对待,实行差别监管。农村银行虽然是独立的法人实体,但其业务规模小,业务品种少,体制不健全,发展也受到主办银行的制约。目前反洗钱工作的高标准显然不能被农村银行完全满足。在日常监管中,中国人民银行应区别对待其他国有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以监督指导为出发点,结合走访、评估、现场指导等手段,帮助农村银行提高反洗钱工作的有效性。第二,加强对农村银行的培训,帮助其为规范反洗钱工作奠定基础。定期开展村镇银行多层次培训,组织人员对村镇银行高级管理人员、反洗钱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负责人、反洗钱一线人员进行培训,以加深村镇银行对反洗钱工作的重视,规范业务操作,避免执行偏差。第三,注重经验交流,帮助农村银行提高识别和分析可疑交易的能力。中国人民银行可以会同其他银行机构定期组织农村银行反洗钱工作交流会,由经验丰富的反洗钱工作人员牵头,可疑交易调查为主讲人。结合具体案例,中国人民银行可以从如何进行手工筛选的角度进行工作交流,形成互助互利、共同发展的良好工作氛围,提高村镇银行可疑交易报告的质量。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村镇银行在反洗钱履职中的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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