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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银2月18日电中国证监会发言人戈登今天回答了记者关于并购定价等相关问题的提问。戈登表示,本次并购中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定价将继续执行《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即按照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平均交易价格之一购买资产。

在被问及并购的定价、规模和间隔是否有新的变化时,邓伟表示,上市公司并购一般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进行。有关并购的法律法规已经实施,但配套融资部分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戈登还指出,配套融资的定价应按照新修订的《实施细则》执行,即以发行期的第一天为定价基础。配套融资规模应按照现行规定执行,并符合指导和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匹配融资期限间隔等。也继续执行《改制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证监会解释并购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的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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