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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记者刘玉、通讯员李斌)我省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增添了一把利器。6月22日,省生态环境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湖北省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和《汽车制造业面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据悉,考虑到疫情的影响和服务企业恢复工作和生产的需求,上述两项标准原定于今年7月实施,将延期至2021年1月1日。
近年来的统计表明,我省空气污染的特点是细颗粒物浓度高,臭氧浓度高,霾污染严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是近表层臭氧生成的重要前体,可导致城市中的霾和光化学烟雾。因此,加强对印刷生产、汽车涂装等高排放行业的控制势在必行。据报道,1996年国家颁布的有关污染物指标和限值已不能满足汽车和印刷行业的管理需要。
据报道,上述两个行业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规定了苯、甲苯、二甲苯、苯系物和非甲烷总烃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排放限值、控制要求和监测要求,是在参考北京、上海、广东等地方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省汽车制造表面涂装印刷行业的发展和污染控制水平制定的,其指标限值在全国处于严格水平。其中,我省汽车涂装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控制指标限值的设定略高于广东、天津、重庆、江苏、河北、浙江、福建等省(市)的地方标准,属于国内先进的排放控制水平。我省也对该标准设定了特殊的排放限值,这与北京的地方标准是一致的,也是中国最严格的限值。
上述两个强制性地方标准的发布,使我省生态环境地方标准数量增加到7个,其中包括5个强制性地方标准和2个推荐性地方标准。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严格控制挥发性有机物的污染,两个“湖北标准”护卫蓝天防御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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