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49字,读完约1分钟

新华社杭州3月22日电(记者魏东华)记者3月22日从浙江省财政厅了解到,该省已设立振兴实体经济等三项专项财政奖励基金,三年共安排162亿元,在竞争性分配的基础上支持48个县(市、区),并将财政资金用于“前沿”。

据报道,振兴实体经济的特殊财政激励政策针对浙江36个主要工业县,其中18个县(市、区)被评为最佳。浙江省财政每年给予各地1亿元专项奖励资金,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另外两项专项财政激励资金旨在提高农村常住居民和低收入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公共服务有效供给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每个县(市、区)每年分别给予1.5亿元和1亿元的专项奖励资金。

浙江省财政厅总预算局局长张其成介绍,应探索竞争性分配改革,将项目资金分配权纳入“公平竞争”和“公开透明”的框架,促进资金分配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实施竞争性分配改革的初衷是抓住市县财政管理主体的‘牛鼻子’,鼓励地方政府把重点放在具体的发展目标上,集中财力办大事。”张其成说。

此外,在政策实施过程中,财政部门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监管。绩效考核实施期满后3年,考核结果未达到预期目标的,相应扣减专项资金。

据悉,此次改革将动员各县(市、区)统筹自身财力至少162亿元,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投资162亿元以上。预计三年内总投资将超过500亿元。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浙江:竞争性分配振兴实体经济等三项财政专项激励资金

地址:http://www.jinchengblades.com/jzxw/139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