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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天,大家都在关注聊城市冠县杀害侮辱母亲者的案件。我不会评论这个案件的一审是否公平。今天,我只想谈谈这场悲剧的导火索:私人高利贷。这起血案源于于欢的母亲借了高利贷却无法偿还。然后贷款人要求某人以极端的方式侮辱他的母亲,并强迫她还钱。
此案曝光后,高利贷再次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事实上,近一两年来,诸如校园贷款和裸贷,一直是互联网上的热点问题。几乎所有的校园贷款都是高利贷。
说到高利贷者,我想每个人的脑海里都会浮现出两个画面:第一,黄世仁;地主黄世仁借给杨白劳高利贷,但杨白劳负担不起。黄世仁让杨白劳带女儿Xi来还债。最后,杨白劳喝盐水自杀了。另一个是夏洛克,莎士比亚《威尼斯商人》中的犹太商人。这两个人可以说是艺术高利贷者的经典形象:贪婪、冷漠和恶意。大多数人对高利贷的印象是邪恶的。
这种邪恶的行为似乎从来没有在任何时候和任何国家被切断过。中国也处于计划经济时代,整个社会的资本都掌握在国家手中,当时个人手中剩下的钱很少,高利贷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几乎已经被消除,但是人们借钱就更加困难了:普通人非常缺钱,如果政府不给予帮助,亲戚朋友就不能借钱,他们基本上无处可去。
因此,即使全社会都在道德上蔑视高利贷行为,高利贷仍然一直存在,可以说是野火不会把他们完全吞噬,他们在春风中又长高了,这说明它有很大的社会需求。
贷款人最不希望看到的是,当媒体在借款人去世前两天报道冠县一案时,著名经济学家、耶鲁大学终身教授陈志武及其团队的一篇长篇论文也被翻了出来。陈志武等人研究了清代5000起高利贷案件,得出结论:利率越高,放贷者的死亡率越高。这个结论可能会让读者大吃一惊,也就是说,贷款利率越高,最有可能死亡的不是杨白劳,而是黄世仁。在仔细阅读了这篇带有详细论据和严谨论据的文章后,我认为陈志武先生的结论是可靠的。
在评论高利贷是一种非政府金融活动之前,我认为我们应该首先澄清一个概念:什么是高利贷?从法律和社会现实的角度来看,其内涵和外延都是不确定的,学术界也颇有争议。
毫无疑问,高利贷首先是一种私人借贷行为。基于借贷双方自愿原则发放高利贷的人可能会引诱人们借钱,但很少使用暴力来强迫他人借钱。那么,即使是高利贷,利率有多高呢?
一些学者认为,只要借款利率超过或变相超过国家规定的利率,就构成高利贷。一些学者认为,贷款利率可以高于国家银行贷款利率,但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限额,否则将构成高利贷。持有前一种观点的学者显然是天真的。如果一个人借钱给他人,这不是亲戚朋友之间的帮助,而是一个纯粹收取利息的商业活动,在这种情况下,他的利率是一样的银行贷款,那么他只是一个活生生的雷锋。就后一种观点而言,法律不可能设定最大限度。中国是如此复杂,哪里可以提高私人贷款利率,达到什么程度,以及如何用尽法律?
中国传统社会的民间借贷利率普遍较高,20%是正常的数字。那么为什么高利贷会导致悲剧呢?利率越高,贷款人的资本风险和个人风险就越高?对此,陈志武在本文中做了很好的分析。
当然,高利率贷款是有利可图的。利率越高,借款人越难偿还。当然,贷方资金的风险越大。普通贷款人有一个风险计算系统。例如,他总共发行了1000万元人民币,利率为30%甚至更高。只要按时足额收回700万元,就能实现国际收支平衡。剩下的30%很难偿还,所以他不得不采取灰色手段,比如恐吓和威胁。对于这块硬骨头来说,啃下一块是一种收获。
贷款人伤害或杀害借款人是不好的。贷方最不希望的就是借款人死去,因为这意味着借来的钱会被浪费掉。此外,他不想发生冲突和造成伤害,以便向官员报告。一旦你向官员汇报,就很麻烦了。中国古代政府提倡以德治国,这在道德上减损了高利贷。一旦借款人因高利贷冲突而受到伤害,他去找政府时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是贷款人败诉,借款人只还清了本金,要么是增加了一些微薄的利息;或者贿赂法官来打赢这场官司。在任何情况下,贷方都必须支付大量费用。
对于那些借钱的人来说,心态正好相反。他因无法还清高利贷而被贷款人逼迫,这很容易引起公众舆论的同情。然而,他有道德心理优势,觉得贷款人很残忍。如果你遇到一个赤脚害怕穿鞋的借款人,那真的会引起冲突。
陈志武教授文章中引用的例子基本上是贷方和借方之间的冲突。在一起谋杀案之后,大多数都以贷款人的死亡而告终。现在,为了避免这种个人风险,贷款人(除了资金相对较少的个人)一般不会冲到第一线向借款人讨债。他们采用一个专门的讨债团队或委托一个专门的讨债公司,这就是所谓的风险有偿转让。
那么,这种高利贷能得到什么样的回报呢?
世界上基本上有三种报酬。第一种是劳动报酬。无论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由雇主或接受服务的人支付报酬;第二种是投资利润,如购买股票、购买公司股票、股价上涨或参与公司分红,贷款利息也是如此。另一个是伍肆先生所说的。血酬,也就是说,赚钱的人不怕死,他敢于用自己的生命换来金钱,而匪徒抢钱,匪徒绑架金钱换血。政府掌权者的贿赂是血酬的一种变体,因为公共权力可以让人们轻易致富,并在法律上伤害一个人。
我认为许多高利贷获得的利润是资本果实和血液奖励的结合。不管利率是高还是低,贷方收到的钱都是水果,这很容易理解。血液呢?由于利率过高,借款人无法或不愿还款,贷款人以非常规方式雇人索要账户,账户归还后,按照约定进行资金分割。对这些人来说,索要账目是有风险的,他们可能在冲突中受伤或被砍死,就像牛二遇到杨志一样。他挣的钱是血。
综上所述,可以说私人高利贷只是一种私人借贷。想要它与银行利息相同显然是不现实的,而且它确实有很强的社会需求。要做的工作是如何将其标准化,这是一个大问题。
董事会只打击高利贷者是不公平的。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是孟加拉国的尤努斯。尤努斯获奖是因为他建立了向穷人发放小额贷款的模式。
尤努斯不仅仅是捐钱给穷人,而是以研究的方式深入分析了贫困的原因。最后,他认为给穷人贷款并帮助他们创业是最有效的方式。但是银行的规则是只给富人贷款,不给穷人贷款。因此,1983年,他创建了格莱珉银行,为穷人提供小额贷款。虽然发放的贷款数额很小,但它起着重要的作用。渐渐地,穷人找到了信心,生意越做越大。如今,世界上100多个国家的250多家机构已经效仿了格莱珉银行的模式。
但是这种小额贷款的年利率是多少呢?平均年利率是19%。玻利维亚阳光银行也是一家向穷人发放小额贷款的银行,年利率为45%。在我们看来,这是一种高利贷,但为什么它运作良好并因此获得诺贝尔奖呢?我不认为高利率是私人贷款最重要的问题。最重要的问题是评估风险,也就是说,贷方评估那些向你借钱的人的风险,并决定哪些钱可以借,哪些不能借。尤努斯创办的小额贷款还款率很高,接近98%。为什么?就是做好风险评估,把钱借给应该借钱的人。他们不是赌博,而是借钱做有利可图的行业。
整个社会在道德上蔑视高利贷,政府严厉打击高利贷。我认为它只能导致两种结局:
首先,私人借贷的交易成本更高。如果一个人不能从银行借钱,你就去民间借高利贷。一旦出现纠纷,法院将不会支持高利贷。判决可能是按银行贷款利率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那么,生活在灰色地带的私人借贷者只有在提高利率的情况下才能规避不受法律保护的风险;民间资金参与借贷面临诸多风险,导致资源短缺,自然导致交易成本上升;
其次,它使政府空的寻租空间变大了。如果私人借贷被标准化和合法化,私人融资将会有健康的竞争。既然如此,高利贷者为什么要找雨伞呢?仅仅因为高利贷者现在处于灰色地带,他需要一个强大的地方部门来保护他并找到一把伞。这和打击色情一样。在分析了这些情况后,你认为董事会只打击高利贷者是不公平的吗?
最后,归结到一个问题,就是说1000元或者10000元,或者因为民间融资难,怎么解决呢?这是一个更大的问题。我希望下次能邀请专家和朋友们谈谈。我今天不谈论这个话题。总而言之,我今天已经说了这么多。最后,我想表明我的观点:我们应该尊重私人自由贸易的权利,包括私人借贷。对高利贷进行道德贬损和体育攻击是没有用的。渴望借钱渡过难关的人也是失败者。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财经》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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