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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果,海关总署副署长,中国网总超
中国网络金融3月28日报道,国务院办公室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讨论推进进出口信贷体系建设。海关总署副署长李果表示,根据有关规定,海关认定的不可信赖企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有走私犯罪或走私行为的企业。走私犯罪是指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和限制的货物,即具有主观故意。其中,达到一定数量就构成犯罪。
二是一年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构成多次或者非常频繁,或者达到一定数量。
第三,应付税款和应付罚款拖欠。
第四,企业注册信息不准确,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即企业以虚假信息注册,从事“空空壳企业”。
第五,海关依法暂停报关业务,即因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被暂停报关业务。
第六,涉嫌走私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拒绝配合海关调查的。
第七,以海关或其他企业的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八,弄虚作假,伪造企业信用信息。
李果表示,这些行为是海关在监管过程中遇到的严重失信行为,是诚信社会所不能容忍的。因此,只要他们构成上述情况,他们将被列为不值得信赖的企业,并提交给联合纪律机制,有关部门将共同惩罚他们。
李果还说,根据去年12月30日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统计局等27个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严重违反统计资料信任的企业及其相关人员采取联合纪律措施的合作备忘录》,除了这些联合纪律措施外,海关最近还对向海关报告虚假进出口信息、导致统计资料失真的企业采取了联合纪律措施。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海关总署:八类企业将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多部门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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