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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准和服务‘走出去’是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更高目标。近日,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卢金勇教授主编的《中国跨国公司发展报告(2016)》在北京发布。报告强调,中国企业必须拥有独立的核心技术,提高研发水平;R&D机构应在合格的海外地区设立,并与世界上的R&D机构和基金合作,做好未来高端技术的研发工作,加速中国技术的“走出去”。标准国际化是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强大推动力。然而,中国的技术、标准和服务“走出去”存在诸多制约因素,技术标准之争已成为制约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做大做强的重要因素之一。
标准的“走出去”面临四个主要限制
根据这份报告,中国在技术、标准和服务“走出去”的过程中存在四大问题。
首先,管理系统很复杂。目前,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此外,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令人眼花缭乱,不知所措,与“技术法规和自愿采用的技术标准体系”的主流方向不一致,不利于我国标准体系的有序管理和标准化建设。
第二,缺乏系统性和一致性。中国的标准是在各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由协会、大型企业、机构和研究机构编制的。在各自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各行业制定了各自详细的标准和规范,标准体系也能满足本行业的工程质量要求。然而,他们在制定标准时并没有相互沟通,甚至对于同一类别的项目,他们都有自己的标准,这就很难保证系统性和一致性。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和维护单位编制的标准明显是同一项目不同的实施阶段,但许多标准同时出现,导致不一致。
第三,思维方式不同于国际主流。欧美标准在大型土木工程体系框架下补充和细化了不同专业的内容,从根本上解决了协调问题;中国标准是由不同专业独立形成的,自下而上,缺乏协调性。欧美标准强调理论和原则的规定,技术人员需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设置参数来推导它们。它们对标准用户的能力要求较高,成本较高,但因地制宜的效果较好;中国标准大多根据经验或实验数据直接规定参数,适用性较强,但对不同的国外环境适应性较差。例如,一些按照中国标准设计和建造的海外项目存在质量问题,而没有考虑当地特殊的自然条件,这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第四,标准的翻译和推广需要强有力的支持。中文标准的外文版本数量很少,这主要是由于缺乏对标准翻译的资金支持。此外,中国标准的编制、审查和出版周期很长。国家标准的平均年龄长达10.2岁,与发达国家3~5岁的标准年龄相差甚远。此外,由于政府根据年度计划制定工程建设标准,标准修订不能及时进行,对新技术、新领域的响应缓慢。因此,标准的翻译和推广需要强有力的支持。一方面,各技术标准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标准翻译,速度需要更加一致,使行业急需的英文版标准更加系统化,给外界带来群体利益和整体利益。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外宣传、推广和使用技术标准的政策支持,而不是单纯依靠企业自发推广海外承包项目。
帮助“中国标准”成为“国际标准”
报告建议,政府应充分发挥引导作用,推动中国标准“走出去”。首先,我国目前的国内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有些标准与国际标准相差甚远。政府应积极推动国内标准的统一、更新和升级,促进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的融合。第二,政府应加强与国际标准组织的合作,体现中国制定国际标准的意愿,增强中国在国际标准体系中的参与和发言权。第三,积极与欧美主要标准国家的标准委员会合作,制定标准互认清单,开展标准互认。最后,以“一带一路”为契机,通过沿线国家和地区示范工程建设、对外援助、贷款、对外工程承包等方式,推出中国标准。,并建设中国标准示范工程,推动中国标准“走出去”成为国际标准。
“中国现有的服务水平与国际标准和要求大相径庭,需要从工作层面、企业层面到社会层面进行大幅度提升。”据报告,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包括外事、海关等。),进一步加大简化管理、下放权力的力度,对设备“走出去”和产能合作“开绿灯”,减少审批环节和程序,为企业提供风险防范和预警服务,如对重要国家或地区的政治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和判断,对“走出去”企业和专利采取保护措施。在社会层面上,所有中介组织都需要各种社团、协会和行业组织的支持来提供良好的服务,如咨询、法律、社会保险、评估等服务和“走出去”的管理。许多国家都有相对完善的劳动就业制度,中国需要与国际接轨。最后,在企业层面,企业是“走出去”的主体。在现有“走出去”技术规范的基础上,后续工作包括建立售后服务体系和销售网络。企业应更多地利用互联网和国际平台搭建“走出去”平台,探索“走出去”的路径和渠道,提升竞争力和国际水平。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中国标准加速迈向国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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