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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宋军报道
该报一直关注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凯悦国际广场的非法扩建。惠来县房管局已明确表示,已停止销售,并停止项目备案、网上签约和抵押业务。同时,记者从该局核实,惠来凯悦国际广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施工许可证》中批准的建筑面积为60,360平方米,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中规定的建筑面积为78,161.00平方米,超过近18,0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没有审批程序。
非法建筑的灰色利益令人惊讶
《中国产经新闻》记者于3月31日下午前往惠来县房管局,取得了惠来凯悦国际广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相关资料。根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惠来凯悦国际广场的建筑面积为78,161.00平方米,共459套,与职能部门批准的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建筑施工许可证中的建筑面积60,360平方米相比,明显超过近18,000平方米。
一位知情人为记者计算了一个账户。如果每栋房子按100平方米的标准计算,180栋房子可以建18000平方米。按照惠来目前的市场价格,违法所得可达9000万元。
此外,根据本报此前的调查,开发商非法将原33层加盖至38层,实际总建筑面积高达9万平方米,也就是说,非法建筑部分总计超过近3万平方米,因此开发商的非法收入可能高达1.5亿元。
那么,惠来凯悦国际广场的非法扩建背后隐藏着什么样的“感觉”?
4月14日,记者再次来到惠来县,采访了惠来县房管局产权管理处处长陈和项目信息员林。
18,000平方米没有审批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惠来县房地产管理局局长陈向记者表示,增加近1.8万平方米是惠来县南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春公司”)的开发商申报的,所有材料都在档案中。陈总还通知项目信息员林先生将所有的文件带来,并在记者面前检查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然而,在林先生反复查阅档案后,他找不到相关的批准文件,面积增加了近18000平方米。案卷中既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也没有施工许可证,只有开发商南春公司提交的销售计划。
随后,林先生找到一份协议和土地使用证,要求开发商将相邻的一块面积为120平方米的土地进行置换,他说这就是增加近1.8万平方米的原因。记者问:“120平方米的土地能建起1.8万平方米的房子吗?”陈局长说:“是33层,120平方米应该乘以33层。”记者继续问:“120平方米乘以33层楼也接近4000平方米。”另外14000平方米是怎么出来的?”陈拿着手机盘算了一下,然后不做声了。
经反复核实,确认林先生提及的120平方米土地属于项目前期规划设计范围,而非新增土地。换句话说,该项目的规划建筑面积仍为60,360平方米。
经过记者的反复询问,林先生无奈地说:“这不是我能决定的事情……”记者问:“据你所知,是哪个领导决定的?”林先生摇摇头,没说话。
至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中增加的建筑面积是否征收土地出让金,陈局长表示,这不属于他们的管理范围。但陈总表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列的78161平方米不包括33层以上的建筑面积。
记者想知道,惠来凯悦国际广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建筑面积是78161平方米。由于是住宅区,惠来凯悦国际广场一、二层为商业区,地下室为车库。惠来凯悦国际广场底部的商业区是什么?你办理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吗?另外,凯悦酒店国际广场地下室的车库面积是多少?地下车库已经预售了吗?
对此,陈总表示,惠来凯悦国际广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中的建筑面积78161平方米,包括底层商业用房和地下室车库面积。
但是,记者仔细查看了惠来凯悦国际广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发现许可证上只标注了459套78,161平方米的住宅楼,且该商品房为空白色,地下车库面积未标注,这显然与实际情况不符。
在网上促销信息中,开发商称凯悦国际广场的开发商是广东陈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那么南春公司是否将凯悦国际广场转让给广东陈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总回应称,南春公司没有将凯悦国际广场转让给广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凯悦国际广场项目的开发商仍是南春公司。这是否涉嫌虚假宣传,并不是他们房屋委员会的事。
此外,陈局长还确认,惠来县房管局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四个程序:林先生、陈局长、陈副局长、陈局长。记者不禁要问,惠来凯悦国际广场项目存在诸多问题,为什么还要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发行的依据是什么?
房管局:已经停止了项目房产销售
调查显示,惠来凯悦国际广场已涉嫌违法建设,但该项目仍在出售中。惠来县房管局下一步将如何监管?
陈局长回应称,惠来县房管局已通知惠来凯悦国际广场开发商南春公司停止售楼,包括“停止备案、网上签约、停止抵押”。此外,本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现已到期,已失去法律效力。
当记者要求陈总提供停止出售凯悦国际广场的通知时,陈总让林先生去找,但林先生找不到。
相关信息和记者调查显示,凯悦国际广场于2012年12月开工,2015年底基本完工,2014年1月开始销售,该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于2016年1月到期。为什么它仍然被非法出售?陈局长对此没有正面回应。
采访快结束时,记者再次请陈总就惠来凯悦国际广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销售面积超出相关规划1.8万平方米的问题进行调查并提供相关证据。
4月15日,陈局长电话通知记者,相关材料已经发到记者邮箱。经核实,记者了解到有两份材料,其中一份是南春公司于2017年4月14日写给惠来县房管局的《案例说明》:“我公司原提交的图纸是设计院根据规划容积率设计的。区别在于:1 .有些房间的外墙设计不封闭,形成了一个事实上的凹阳台,这就是所谓的/“2”。由于机电专业需要在塔楼和裙楼之间做一个转换层,图纸上称之为夹层,夹层外墙不封闭,建筑面积不计算。然而,由于电梯和消防通道穿过夹层并被墙壁封闭,因此需要计算建筑面积,大约为150平方米,因此形成了近18000平方米的差异。我们公司最终根据图纸审核通过的图纸上的建筑面积上报了销售面积。"
另一份是南春公司于2014年1月2日向惠来县房屋管理局提交的申请材料。根据申请材料清单,详细零件面积为78,161平方米。但是,这两份材料只加盖了南春公司的公章,没有政府部门的签注和公章。
相关审批和建设信息混乱
相关资料和记者调查显示,惠来县规划局、建设局、房管局、建设方和开发商就惠来凯悦国际广场项目提供的规划面积、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违法建筑面积、预售面积、销售面积等信息相互矛盾,极易混淆。
南春公司提供的建筑面积为7510平方米,容积率为7.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项目规划能力建设面积应小于7510×7.5=56325平方米;规划局提供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面积为60,360平方米;建设局提供的建筑施工许可证允许建筑面积为60,360平方米;房屋委员会提供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许可面积为78,161平方米;建造师鑫鸿成公司提供的实际建筑面积为90364平方米(含违法建筑面积33层以上),其中地下室面积4035.09平方米,一层商业面积3800.38平方米,二层商业面积3044.85平方米,违法建筑面积30004平方米;开发商南春公司提供的33层以下的实际建筑面积为83,338.27平方米。
记者从惠来县房管局提供的南春公司另一块置换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上看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20平方米,土地类型(用途)为办公宿舍,未变更为商住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进行规划许可。”上述办公宿舍用地不能纳入凯悦国际广场项目的商业和居住用地规划。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广东惠来:凯悦国际广场因违法建设被叫停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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