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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记者冯伟
书虫有福了。公共图书馆的免费阅读将受到法律的保护。
6月2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公共图书馆法草案》。《草案》规定了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运行管理体系、服务功能,鼓励各方参与公共图书馆事业。
现状:政府建立了3139个公共图书馆
草案中所指的所谓公共图书馆,是指依法注册设立并向公众免费开放的图书馆。
受国务院委托,文化部部长罗树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作了说明。罗树刚提到,截至2015年底,中国政府共设立了3139个公共图书馆。
但罗树刚也表示,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需要加强,布局需要优化;组织管理体系需要完善,相关管理要求需要明确;服务功能和积极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福音:增加对政府建立的公共图书馆的投资
要提高公共图书馆的服务能力,首先必须解决资金来源的问题。为了扩大和优化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有效覆盖面,让更多的人享受公共图书馆服务,《草案》规定了政府的责任,包括: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图书馆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公共图书馆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增加政府对公共图书馆的投入,并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草案还提到,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建立的公共图书馆应提供必要的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建设,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支持。
此外,草案还明确发挥公共图书馆的服务功能,如设立少年儿童阅读区、开展文献信息查询和免费借阅、开放public/きだよ 0设施等。
管理:促进公共图书馆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
有了图书馆,就必须有更好的服务和更规范的运行管理体系。图书管理员不仅能照看书籍。
根据草案,公共图书馆应配备适当数量的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工作人员,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馆长应具备相应的条件。
在管理模式上,《草案》明确提出,国家推动公共图书馆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相关组织的管理制度,吸引相关方代表、专业人士和公众参与管理。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书虫”们有福了 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拟加大公共图书馆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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