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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后遗症:成千上万的人不要成为好人
中心提示。
10月20日,上海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表了关于“断指证清白”的调查报告。 “孙中界涉嫌非法运营行为,事实明确,证据确凿,取证手段不当,不存在所谓的“倒钩”执法问题。 ”。
但是,这份报告显然不足以平息外界的争论,争论的关键不仅是“钓鱼式执法”的定性,而且是这种执法方法带来的道德批判:如果善行面临这么大的风险,今后谁敢学习雷锋?
“倒钩”专门钓“活雷锋”
“钓鱼”一词最近不断碰撞人们的耳膜。 这个“钓鱼”不是悠闲的水边钓鱼,而是迄今为止在上海涉嫌非法交通运营的所谓“钓鱼执法”。 近两个月在上海发生的两件事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和争论。
10月14日晚,上海一家企业的司机孙中界在开车的路上要求男子上车。 5分钟后,孙中界被另一辆车停在路边,开出租车的男人向车扔了10元钱。 之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的人员来执法,孙子进行违法运营。 孙中界说自己遭遇了“倒钩”执法,“倒钩”是诱惑的饵料,导致了当事人破产。 之后,孙中界愤然割掉了自己的小指,显示了自己的清白。
有人切身表示清白,也有人用法律手段反击。 今年9月8日,上海白领张军(化名)在开车去公司的路上,搭载“胃疼”男性遭遇“倒钩”执法,因此张军坚决拿起法律武器,9月末将上海市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告上法庭,取消行政处罚。
记者观察到,至今为止上海“钓鱼执法事件”原告没有胜诉。 但是,张军已经联合了多个“钓鱼事件”的受害者,他说诉讼打算进行到最后。
“钓鱼门”事件也经常发生,上海市政府高度重视。 10月18日,上海市政府要求浦东新区政府迅速明确孙中界的断指,并立即公开了调查结果。 上海市政府强调必须依法反复行政、文明执法,依法维持正常的交通运营秩序,依法维护经营者、顾客的合法权益。 对使用不正常执法取证手段的行为,调查后进行认真调查。 以浦东新区的某副区长为首的特别调查小组19日成立,对包括执法机关在内的当事人进行了全面调查。 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行局20日发布了《1014》关于孙中界涉嫌非法运营的调查报告》。 据报告,“不存在所谓的‘雅布’执法问题”。
成千上万的“装置”遍布上海
“钓鱼执法”在上海和全国普遍存在,这几年越来越激烈。 因为“钓鱼执法”的背后有很大的好处链。 央视评论家张鸿认为“钓鱼”等行为的出现源于1990年代的黑车打击行动。 当时,由于执法部门力量不足和人手不足,鼓励市民举报黑车,举报黑车后奖励现金500元,逐渐成为“职业举报人”。 渐渐地,“职业通报者”进化成了今天的“钓鱼头”和“钓鱼钩”,他们和执法机构之间也形成了固定的“伙伴”。
现在在上海,各地政府对“鱼钩”的价格也不同。 比如宝山区200元,南汇区250元,闵行区300元,奉贤区600元。 成熟的“装置”,月收入少则300元,多则600元。 这样的“鱼钩”在大上海有成千上万,遍布各个区和街道。 “钓鱼头”坐在金字塔塔尖指挥作战,享受其成果,每月享受一两万美元的利润加薪,一年可达十几万元。
而且,为了执法顺利,一点执法大队还和“规矩”联系在一起,让一点也不诚实、不受惩罚的司机拿出“规矩”,给与教训。 新产业链已经形成,这条链的完整性也确保了双方利益的享受。
据报道,闵行区官网上有“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2007——2008年度文明单位事业总结”的文件,其中,该大队2年间“非法运营车辆5000辆以上”、“5000万元以上”、“来自市总队和区建设局的预定” 但是,10月18日,青年法律学家邓劲松向上海相关部门申请公开黑车罚款金额和报道,但回复晚了。
张鸿说:“《钓鱼执法》迅速发展至今,最原始的目的改变了味道。 原来是为了让黑司机进陷阱。 是为了保养黑车。 现在是为了让好人进入陷阱,为了获得收入”。 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张亚东执行负责人表示,行政法中处罚的初衷是通过对违法行为的处罚,达到维持社会稳定的目的,而“钓鱼执法”则是以创造收益为目的的行为,严重偏离了这种精神,“在此,法
“勾搭”执法涉嫌违法取证
一个月前,陷进“钓鱼门”的闵行区执法大队对执法方法做出过高度的应对。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该大队曾在中国共产党闵行区委党务公开网发表文章“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推出“新招募”整顿非法运营”。 根据复印件,该大队第二中队积极应对取证问题,想到了在取证和调查所分阶段进行执法的新招募。 “充分利用取证后进行调查,有助于更有效地缓解执法取证的困难问题,维持旅客市场的稳定。 ”。 但是,对于该方法的具体复印件,大队长刘建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公开表示:“这是工作秘密。” 昨天早报记者登录了这个网站,但找不到这个复印件。
中央党校政府部行政法研究室主任王红说:“虽然有必要正当保养黑车,但根据《钓鱼式执法》被处以巨额罚款实际上是违反《行政法》的。” 很明显,交通执法机构对自己行为的合法性也有疑问。 这是因为在执法时雇佣没有执法资格的“鱼钩”,采取限制人身所有者自由的方法,强迫所有者在“没有运营证擅自从事出租车经营”的处罚通知书上签名,找到适当的理由进行处罚。
事实上,业主在暴力胁迫下签名的签名在法律上无效。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会长应松年教授认为:“在行政执法中,即使通过非法手段得到了所谓的证据,那也不能作为证据。”
孙中界认识到自己被“钓鱼”后,打电话求助,但被一群“钓鱼”强行阻止了。 撕裂中,孙中界的裤子还被撕裂了。 张鸿认为,如果最后说明孙中界是无辜的,“钓鱼钩”和执法人员将使用虚假的线索,故意捏造事实,属于冤案行为。 如果他们收到奖金,通过隐瞒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来骗取财产,这不仅仅是违法的,还有诈骗罪的嫌疑。
2004年,国务院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的纲要》,其中确定了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合法行政、合理行政、手续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利和责任统一。 “虽然行政执法有严格的限制,但“装置”突然拔出钥匙或踩刹车等行为看起来协助执法,但这些行为本身是违法的。 严格来说,用这种方法得到的证据本身是不可取的。 ”。 张亚东也说:“执法机关应该冷静地认识到执法的便民、利民、民不是真正的目的。 执法机关必须改变过去那样的重结果、轻过程、重效率、轻公正、重手段、轻目的的方法。 ”。
2008年3月,上海奉贤的33岁女性协助交通执法机关潜入搜查非法经营出租车时,在车内被司机雷庆文刺伤。 “钓鱼”是钓血液事件,这个话题也受到了“两会”代表和委员们的关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上海彩虹居留委员会主任朱国萍说,不能以不正当的方式制止不正当行为。 全国政治协商委员、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孙南申也认为“倒钩”方法在法律上没有明显禁止,但这种“陷阱取证”方法在具体操作和权益保护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践踏道德使人不敢行善
前几天,“最牛私家车流行贴”在网上流行起来。 “本车拒绝了所有的搭载援助。 临盆产妇,交通事故,中风,触电,淹死,不是我的事。 我特别胃疼! ”这无疑是私家车主对“钓鱼式执法”的不得已选择,背后的苦涩无法言喻。
试图帮助别人做善事,结果落入执法机关精心设计的圈套,成了被宰杀的鱼销。 这样的执法手段会给社会带来什么呢?
断指后,采访孙中界的记者说:“你会在下一辆车上再次遇到困难的人停车吗? ”。 孙中界感慨地说。 “我想帮助这些人,但不能再轻易停车了。 我已经为此付出了手指的代价。 ”。 9月19日重庆发生的消息是,80岁的翁倒在地上,手脚抽搐,但没有人帮助。 很多人,不帮忙,遭灾……许多事实证明,道德大楼的建立应该使用万世之功,破坏是垂手可得的。
“钓鱼式执法”的危害很明显,在茫茫人海中找到善心的活雷锋,然后严厉惩罚他,“对好人不断惩罚,必然带来善心的减少”。 张亚东认为“不仅是对道德的肆意践踏,而且是对法律的不敬”。 央视评论家白岩松也说,执法机构“胃痛是什么”的想法破坏了社会的道德基础,人们不敢这样做。 以人性之恶不能应对行为之恶。 因为人性的邪恶会危害社会。
如何正当执行手续? “要理解行政法的精神,执法时严格遵循法律程序,查明身份后正当取证,不是通过几个“机构”来罚款的目的。 社会进步的象征之一是包括公众和政府在内的诚实。 ”。 张亚东在想。 人民日报以“钓鱼式执法危害大于虎”为题刊登了大篇幅的报道,“人们期待的不仅仅是案例的解决,还有相关部门彻底调查该执法手段本身,公正解决,及时公布结果,及时公布对整个社会的心理破坏力。
为了管理“钓鱼执法”,减少执法机构的好处驱动尤为重要。 “上级没有强硬的年度指标,执法机构也不会疯狂地寻找“钓鱼头”和“钓鱼钩””张亚东也就“钓鱼”行为的管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另外,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是必要的,“钓鱼执法”之所以能常年存在,也与现在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不完全有关。 相关执法机构正因为挖掘了法律的缝隙,才给“钓鱼”带来了生存的广阔空间。
晨报记者岳亦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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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财讯】钓鱼式执法遭网友无声抗议:成千上万别当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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