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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49年到1957年是中国政治、经济体制急剧变动的8年。 在此期间,中国政府和人民承受着西方各国的压力,获得了抗美援朝战争的伟大胜利,民心振奋,国际地位大幅度提高。 中国在短短三年内完成了国民经济恢复任务,制定和实施了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前五年计划,为中国国民经济未来的快速发展奠定了系统完善的工业基础。 然后,中国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
1949年:“四方”政策
【评价】
1949年9月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建设的基本方针是公私兼顾、劳资双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 这是有名的“四方”政策。 “四方”政策是以毛泽东和刘少奇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胜利,中国共产党的工作重点在经济恢复和建设的关键时刻转移提出和确立的。
“四方”政策是高度概括公私、劳资、城乡、内外四对关系和八个方面,具有高度求实精神的新民主主义经济政策。 这项政策的目的是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稳定社会,迅速发展生产,支持战争服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的恢复和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方”政策是新民主主义经济理论的重要副本,也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政策提供了思想和理论参考。
1950年:土地改革政策
【评价】
由于国内外形势和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传统的土地改革政策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区土地改革的需要。 因此,新中国成立不久,中国共产党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开始制定新区的土地政策,并于1950年6月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土地改革法》共六章四十条。 这项法律明确土地改革的方针,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全部制,实行农民土地全部制。 该法律指出,为了减少土地改革运动的阻力,迅速发展农业生产,采取了留下富农经济和政治上孤立的富农的政策。 这项法律强调土地改革必须有领导、有计划、有秩序、有组织地进行。
到1952年底,除了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全国基本完成了土地改革,3亿无地或少地农民分配了约7亿亩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
1950年开始的土地改革是近代以来中国农村社会最大的政治和经济变革。 通过土地改革,党和政府的权威和组织动员能力空前提高,为以后的社会制度变革和大规模的社会资源动员奠定了基础,深刻地影响了中国的制度变革和经济的迅速发展。
1953年:“一化三改”政策
【评价】
从建国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是过渡期。 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逐步实现对国家农业、对方工业、资本主义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过渡期的总路线是“一化三改”“一体两翼”。 “一化”是逐步实现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这是主体“三改”是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是“两翼”。 另一方面要求迅速发展社会主义工业,使我国从落后的农业国变成先进的工业国,使社会主义工业成为国民经济整体决策有意义的领导力量。 另一方面要求把农民手工业人员的个人私有制改造为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把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改造为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进一步解放生产力,支持和推进社会主义建设的迅速发展。 “一化”和“三改”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相互促进,体现了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和生产关系的辨证统一。 因此,党的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是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并行的总路线。
替代: 1953年:统一销售
【评价】
1953年是中国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局的一年,随着大规模经济建设在中国的全面展开,农产品难以满足国家快速工业化推进的问题凸显出来。 但是,由于粮食和其他农产品生产的特殊性和不明确性,其产量在短期内很难大幅增加。 而且农民的惜售心理和粮食销售的市场投机行为人为加剧了粮食紧张。 为了防止在粮食市场供应供不应求的紧张状态下出口脱钩和价格大幅上升,中国共产党政府于1953年10月16日提出了《关于粮食有计划收购和有计划供应的决议》,明确并实施了农产品批量购买的政策。
当时农产品不能大幅增加供给的情况下,“统一购买统一销售”作为处理主要农产品供求关系紧张的经济措施,效果明显,保证了社会稳定,保证了快速工业化需求的高积累。 从短期来看,利润大于缺点。 但从长期来看,它是计划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首次采用行政手段,控制过去受市场机制调节的地区最广、人口最多的农村,通过农业合作化加强国家对农民的控制,商经
1955年:加快农业合作化政策
【评价】
为了缓解农业副业产品供给日益紧张,处理农业拖累工业的问题。 中国共产党中央于1953年底通过了《关于农业生产合作社迅速发展的决议》。 此后,农业合作社从试制进入了迅速的发展期。 但是农业合作社的数量太多,多个合作社的建设条件不成熟,很多新公司在经营管理方面面临很大的困难,存在很多问题。 1954年1月,中央农村就业部部长邓子恢提出了两个建议:一是制定全国性的农业合作社章程二是把合作化运动过渡到“抑制和巩固快速发展”的阶段。 中国共产党中央通过了邓子恢的提案,1月10日发出了《关于整顿和加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通知》。
毛泽东同意整顿合作社,1955年4、5月出去视察期间,5月15省市委书记会议期间,发现多个地方干部对合作化很积极,认为农业社“做得很好”,农业生产形势也比以前听说的更严重。 毛泽东由此感到中央农村事业部对农业合作化形势的反映不真实,对邓子恢和中央农村事业部的合作化方针和整治事业有不同的看法。 1955年7月31日,毛泽东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发表了有名的“关于农业合作社问题”的报告。 对邓子恢进行了严厉的批评,认为在合作化问题上,邓子恢和一些人像小脚女一样,已经落在大众运动的后面。 毛泽东建议农业合作化现在不是“下马”问题,而是快点是“上马”问题。 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出版了由其主办的《如何处理农业合作社》( 1956年人民出版社出版时改为《中国农村社会主义高潮》),印刷了参加者,以此为指标,中国农业社会主义的改造达到了高潮 到1955年底,中国1.1亿农户中,有7000多万农户加入了半社会主义农业生产合作社。
为1955年加快农业合作化政策,客观快速推进中国工业化,加快资本主义工商业和个人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创造条件。 而且,这种速度快、规模大、一切制公的倾向,给一直处于快速发展水平的中国农业带来了很多问题。
1956年: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政策
【评价】
从1949年10月到1956年底,中国私营工商业经历了大致两个不同的阶段。 从1949年到1952年是第一个阶段。 在这个阶段,中央和各级政府基本上根据《共同纲领》提出的“公私兼顾、劳资双利”和在国营经济指导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对私营工商业实行“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 即利用有利于国计民生和快速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限制不利于国计民生的消极作用,改造不符合旧社会带来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要求的弊端。 这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改造,但为之后的社会主义改造准备了相当有利的条件。 从1953年到1956年为第二阶段,在这个阶段,中央和各级政府对私营工商业的政策以公私合营的形式,首先阶段性、有计划地进行合营。 受农业社会主义改造高潮的影响,1956年全领域的公私合营迅速实现。
通过1956年全领域公私合营,对中央和各级政府实施的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完成了决定性的步骤。 这对建立和加强社会主义制度,加快工业的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改造也有过急的倾向,对原资产阶级人们的认识和配置采用不当,存在工作太粗糙等缺点和问题。
1957年:“一五”计划的判断
【评价】
第一个五年计划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从1953年到1957年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计划。 那是在前苏联的帮助和指导下我国制定和实施的第一个国民经济快速发展五年计划。 是1978年改革开放以前五个五年计划中最成功的中长期计划。 “十五”时期也是新中国建立之初,是中国经济迅速发展、效益最好的时期。
“十五”从1951年开始试编,到1955年7月30日由全国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此时,“一五”计划已经执行了一半。
根据中国共产党提出的过渡期总路线和“十五”计划指南,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基本任务是集中进行由以苏联支持我国设计的156个建设单位为中心的限额以上的694个建设单位组成的工业建设,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 迅速发展部分集体全制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迅速发展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为农业和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奠定初步基础。 基本上把资本主义工商业分别纳入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轨道,建立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
在“十五”计划时期,我国对个人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基本完成。 计划规定的各项建设任务,到1957年底基本完成,为我国建立了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
“十五”计划的不足和问题之一是制定过程中这个计划形成得晚,变化很大。 二是在实施中农业生产跟不上工业生产的步伐,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农业的迅速发展。 同时出现了全球突进,导致了国家财政紧张。 三是社会主义改造太快,留下了很多问题。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石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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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财讯】新民主主义和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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