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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报多次编撰的《公司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昨天由国务院正式公布。 《条例》对公司支出扣除的大体、范围和标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具体列出了税收优惠的细节。 新《公司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将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统一薪金扣除标准
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发生的合理工资支出,允许扣除。
实施条例的规定统一了公司的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统一了公司的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 而且,为了鼓励公司加强员工教育投入,实施条例除财税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公司产生的员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工资总额2.5%的部分,还规定允许扣除。
根据实施条例,优惠税率共分为两个阶段,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公司以20%的税率征收公司所得税。 国家需要积分支持的高新技术公司以15%的税率征收公司的所得税。 另外,国家重点支持的公共基础设施、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国家重点支持的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污水解决、公共垃圾解决、甲烷综合开发利用等项目享受税收优惠。
没有设定过渡期政策。
外资企业关心的税收优惠过渡期政策没有这次条例规定。 根据新公司所得税法第57条的规定,根据原法律享有低税率和定期免税优惠的旧公司、法律上设置的迅速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特定地区内、以及国务院执行上述地区特殊政策的地区内新设立的国家需要要点支持 另外可知,实施条例颁布后也将制定近10个相关条例和补充方法。 新华社,《新京报》报道
七种情况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新华社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最近签署了第512号国务院令,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新华社11日被授权发布这项《条例》。
《条例》共8章133条,分为总则、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税收优惠、税源扣除、特别纳税调整、征收管理、附则8个部分。
《条例》对公司所得税法规定的纳税人进行了细分规定:公司、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获得收入的组织是公司所得税的纳税人。
《条例》对公司支出扣除的大体、范围和标准作了规定,对税收优惠作了具体规定,并对小型微利公司和高新技术公司作了确定规定。 《条例》没有对过渡性税收优惠政策作出具体规定。
《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1991年6月30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外外商投资公司和外国公司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和1994年2月4日财政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被废止。
小型微利公司按20%征收高科技公司按15%征收
根据明年开始实施的公司所得税法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公司以20%的税率征收公司所得税。 国家需要积分支持的高新技术公司以15%的税率征收公司的所得税。 11日颁布的公司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了小型微利公司和高新技术公司的判定标准。
实施条例规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小型微利公司如下:一、工业公司、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以下、劳动人数100人以下、资产总额3000万元以下。 二、其他公司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下,员工人数在80人以下,资产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
实施条例将高新技术公司的规定范围从现行高新技术产品分类变更为高新技术行业分类,规定产品(服务)属于《国家要点支持的高新技术行业》的范围,现行政策执行中的产品列举不完整,前瞻性狭窄,展望 条例规定具体的行业范围和认定管理方法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经国务院批准公布实施。 另外,实施条例规定了高新技术公司的认定指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服务)属于《国家要点支持的高新技术行业》规定范围的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公司总
工资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
根据《条例》,公司的工资支出可以允许扣除。 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发生的合理工资支出,允许扣除。
税务总局有关专家指出,目前的税则对内资公司工资支出扣除实行计税工资制度,对外资公司实行实际扣除制度,是导致内外资公司税负不均的重要原因之一。 为了鼓励公司加强员工教育投入,实施条例还规定,除财税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公司发生的员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总额2.5%的部分,允许扣除。 另外,实施条例调整了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统一了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的税前扣除。
现在的税则对内资公司实施了在不同领域以不同比率限制扣除的政策,对外资公司没有限制。 实施条例统一了公司的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
七种情况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条例》进一步确定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的范围和方法,第一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公司从事蔬菜、谷物等品种的栽培、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林木的培育和栽培、家畜、家禽的饲养等项目的所得,免除公司的所得税。 公司将从事花卉、茶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种植以及海水养殖、内陆养殖的收入减半征收公司所得税。
公司从事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投资经营所得,项目取得最初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后,给予“三免三减”优惠。
公司从事公共污水解决、公共垃圾解决、甲烷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收入,在项目取得最初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后,给予“三免三减”的优惠,具体条件和范围
公司以《资源综合利用公司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为主要原材料,符合规定比例,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符合国家和领域相关标准的产品所得收入减收90%,计入收入总额。
此外,实施条例对满足技术革新要求的公司所得税优惠作了具体规定。
制定了实施条例享受税收优惠的“非营利团体”的条件。 然后实施条例,规定对非营利组织的营利活动所得的收入不免税。
对中国境内没有设置机构、场所的非居民公司取得的来自中国境内的收入,以及非居民公司取得的来自中国境内的设施、与场所实际无关的收入,以10%的税率征收公司所得税。 对于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所得的利息所得、国际金融机构向中国政府和居民公司提供优惠贷款所得的利息所得,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所得,可以免除公司所得税。
四大税收优惠促进公司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
为了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公司所得税法规规定了四个方面的税收优惠,实施条例分别作了具体规定。
根据公司所得税法的规定,公司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除、减税公司所得税。 通过实施条例,在一纳税年度内,居民公司技术转让所得500万元以下的部分,超过确定免除公司所得税的500万元的部分,将公司所得税减半征收。
根据公司所得税法,公司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技术时产生的研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实施条例据此确定在事实上扣除公司上述研究开发费用的基础上再扣除50%。
根据公司所得税法的规定,创业投资公司可以从事国家需要要点支持和奖励的创业投资,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扣除征税所得额。 实施条例确定后,这项优惠是指创业投资公司采用股票投资方法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公司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持股达到2年的年份扣除该创业投资公司的征税所得额。 本年度扣除不足的,可以在以后的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财讯】新公司所得税法公布 七种情况可享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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