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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记者何大庆、张莉)近日,黄石市下路区法院对一起“校园贷款”犯罪团伙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游默鹏等12人一年零两个月至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万元至3万元,追回非法所得并返还被害人。

"我认罪,对法院的判决没有异议。"5月23日,黄石市公安局看守所视频简报室与夏路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同时进行了一场特别审判:12名被告通过远程连接公开出现在看守所,并通过远程视频认罪;十三名律师出庭应诉,充分保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

法院认定,2017年,被告游默鹏等人向大学生提供网上贷款,并以“规定”等虚假理由诱使受害者签订虚假金额和法定利率的电子个人贷款合同。在湖北、江苏、山东、湖南等地,设置高额滞纳金和续期费,诱使受害者签订数额较大的虚假高额贷款合同,并通过“贷款还贷”不断累积债务。

在COVID-19肺炎疫情中,黄石法院系统反应迅速,统筹规划,创新方法,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看守所、律师团队沟通合作,进行远程“云”审判,为专项打黑除恶工作增添了新的成果。

据统计,自1月23日以来,已有56人通过远程视频受审,举行了7次预审会议,一审8起,一审和二审审结13起,有效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黄石市夏路区法院的远程“云”审判并不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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