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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报6月5日电(记者通讯员傅)一个叫刘的人晚饭后无事可做,就请同事到长江里去钓鱼。不到半小时,他就被水警当场抓获。他最终被判处五个月的拘留,缓刑五个月,他不得不购买鱼苗来承担扩散、释放和修复的责任。今天,记者从江汉区检察院了解到,6月3日,该院举行了一次鱼苗投放活动,投放了9万多条幼鱼进入长江。
2019年4月3日,晚饭后,来自武汉的刘无事可做,准备邀请他的同事唐去钓鱼。妻子得知后,劝她“不值得去抓”,但尽管她劝说,刘和唐还是带着电池、逆变器等工具来到了东西湖区湖一队的汉江边。
这两个人穿着潜水服,捡起一条电鱼,向下游抓了不到半个小时,就被在这里巡逻的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的警察当场抓获。称重后,两人非法捕获的鱼的总重量为4.49公斤。同年4月22日,案件移送江汉区检察院审查逮捕。
经对有关证据材料进行研究,认为刘、唐在长江、汉江渔业季节非法捕捞电捕水产品,涉嫌破坏生态环境和损害公共利益,于4月26日立案审查并发布公告。
接到评估报告后,承办检察官林力到看守所了解刘、唐的基本情况。看到评估报告中的损失数字,刘夫妇对自己的行为给长江生态造成的破坏表示遗憾,愿意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承担扩散和释放的责任。
在2019年禁渔期间,医院刑事检察部门先后移交了6起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和破坏长江生态的公益诉讼案件。同年9月至10月,先后发生了6起案件。在法庭上,所有的被告和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的被告都自愿认罪并承认处罚。通过各种协商和辩论,本院也在其判决书中接受了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的专家意见和建议,并对被告判处了相应的刑罚。同时,刘等人被判处向长江及其支流投放鲫鱼、蒙古鲶鱼、鳜鱼等60.13公斤成鱼,并释放幼鱼93213条。考虑到原种的繁殖规律,每年5月和6月幼鱼只能生长到适合放流的大小,因此决定将放流时间推迟到今年。
6月3日上午,江汉区检察院应邀参加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武汉海事法院承办的“推进长江流域禁渔十年司法行动”和世界环境日专项检查活动。活动期间,有关人员登上浮桥浮船坞,将刘等9名涉案人员购买的60.13公斤成鱼和93213条幼鱼投入长江。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饭后无事可做的时候,人们会去长江钓鱼。法院:不仅要判刑,还要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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