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88字,读完约3分钟
荆楚网客户——荆楚网讯(记者林琳通讯员卢)今年6月5日是第49个世界环境日。6月4日,武汉市交通局在青山河滩举办了“美丽长江,我是演员”主题宣传周。
记者从现场了解到,在前期综合整治的基础上,今年武汉将继续深化长江、汉江干线沿线港口码头整治工作,进一步检查整治长江、汉江干线沿线无证、残缺、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内的所有港口码头设施,全面恢复长江武汉段生态环境,为武汉市民提供美丽的两江四岸。
第六个五年环境日主题宣传周。记者林琳照片
武汉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深化整治工作的重点是进行全面复检,坚决取缔非法码头。不符合规划、无证经营、手续不全、不完善的码头,以及不符合饮用水水源集中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相关规定的码头,应当依法关闭或者拆除取缔。
有必要加快提升2004年前建成的码头的标准。对于2004年《港口法》颁布前修建的历史老码头,有必要逐一分析其是否符合流域综合规划、长江岸线保护与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港口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是否占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开发的区域。不符合上述规划并占用禁止开发区域的码头,应当依法拆除;对符合上述规划且不占用禁止开发区域的码头,应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评估工作,符合要求的,依法核发港口经营许可证;标准起重作业期满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依法拆除报废。" 2004年后,有必要加快终端升级的相关程序."
深化整治工作分为全面清查和精细治理两个阶段。
全面清查阶段是查明长江、汉江干线无许可证、手续不全或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的码头分布、所有权和运营情况,将于今年上半年完成。
在精细化治理阶段,采取关闭取缔、限期整改、完善程序、搬迁整合等多种方式,对辖区内的港口码头进行综合治理。属于“取缔”类别的非法码头必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属于“标准推广”和“完善手续”类别的终端应在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确定的期限内完成手续,并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第六个五年环境日主题宣传周。通讯员提供图纸
据了解,从2016年起,武汉市委、市政府将对长江、汉江非法码头和核心区港口码头岸线资源进行“革命性”整治。从2016年3月到5月,长江沿岸287个非法码头、273艘驳船和364个沙场被取缔。2018年12月,武汉完成了长江和汉江核心区103个码头和189艘驳船的拆除、整合和整合,实现了“无改善”的目标,无货运船厂码头,无公务旅游码头集约化经营,城市滨河生态景观明显改善。经过优化调整,武汉长江和汉江核心区的码头和驳船数量分别减少了61.2%和63.5%。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武汉市将深化长江、汉江干线港口码头整治工作
地址:http://www.jinchengblades.com/jzxw/36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