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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com客户-荆楚。本报讯(记者张茜通讯员曹本峰)记者7月1日获悉,为保护市场主体和就业,让市场主体“生存、生存、发展”,湖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了《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若干办法》(以下简称《若干办法》)。
据报道,《若干办法》基于三个关键点:“释放”活力,“管理”公平,“服务”便利。按照“能放、简、快、优”的原则,提出了16项政策措施(共59项),涉及市场准入和退出政策、引导服务、监督和执法等方面。,并加大了刺激市场参与者的力度
在市场准入和退出方面,《若干办法》提出,在地方人民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允许在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暂时从事不违反国家禁止性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允许各地设立便民消费服务点,如街市、小商贩营业点、早市、夜市、小吃摊等。根据自身实际,最大限度地扩大市场主体的准入,加强市场监管服务,引导和规范经营,维护消费安全。
此外,在湖北自贸区“分牌”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基础上,推进全省全覆盖试点,进一步清理减牌审批,让更多的市场主体持牌经营;今年8月底前,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请、社保登记四个环节压缩为一个工作日,企业“210”标准全面实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缩短简单撤销公告时间的试点改革,简单撤销公告时间从45天缩短到20天,降低了市场主体退出成本。
为了帮助市场参与者解决问题,《若干措施》明确指出,将直接联系私营企业家和中小型微型市场实体,并将对困难对象实施“一户一策”援助。同时,建立市场监管社会监督员制度,加强对经营环境、生产和消费安全的监管和指导,市场监管服务促进问题整改和解决;深入开展“产品和服务质量改进行动”,推动一批中小企业和重点产业集群的质量改进。
在监管和执法方面,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强对市场主体收费特别是优惠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的各种检查,严格纠正违规收费行为,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完善以“双随机、双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监管模式,探索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对值得信赖的市场主体“无为而治”;首次发布并实施轻微违规容错清单,推进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多报合一”,全面实施包容性审慎监管。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湖北出台了16项措施来刺激市场参与者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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