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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公布的16.47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受法律严格监管,风险不大。目前,我们应该高度重视“隐性债务”的风险。专家建议,在制度机制建设的基础上,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推进政府债务信息披露,不断提高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能力

根据财政部的最新统计,截至2017年12月底,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64706亿元,控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限额内。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是,个别地方政府以各种方式非法或变相借贷所造成的隐性债务风险不容忽视。

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之战被列为“三大战役”之首,地方债务风险的防范和控制是重要内容之一。隐性债务的成因是什么,风险在哪里,如何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关于相关问题,《经济日报》记者采访了专家学者。

地方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以内

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共发行地方政府债券43581亿元。其中,普通债券23619亿元,特种债券19962亿元。2017年地方债券发行总量比2016年减少1.69万亿元。其中,发行政府债券以非政府债券形式偿还现有政府债务,总额为2.77万亿元,比2016年发行的替代债券少2.11万亿元。

“替代债券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截至2014年底,地方政府债务存量的总规模被锁定。随着置换工作的推进和部分存量债务的就地自行解决,待置换的存量债务有所减少。”财政部预算司副司长王科兵近日在财政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此外,2017年,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推出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和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试点开发专项债券品种,实现项目收益与融资的自我平衡,并为地方政府市政项目打造了中文版“收益债券”。

据悉,2017年,地方共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2407亿元,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440亿元。同时,深圳首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20亿元轨道交通专用债券,专用债券管理改革进展顺利。王科兵表示,财政部将继续稳步推进专项债券管理改革,发挥市场导向机制的导向作用,进一步提高债券基金使用绩效,确保重点领域合理融资需求。

个别地方政府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隐性债务成风险防控焦点

隐性债务风险应该得到高度重视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风险防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打好“三个硬仗”,把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放在首位,其中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备受关注。1月26日,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举办的地方政府债务研讨会上,“隐性债务”成为焦点话题。

专家认为,财政部公布的16.47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受法律严格监管,风险不大。目前,我们应该高度重视“隐性债务”的风险。

隐性债务主要是指个别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公司、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形成的债务。“国有企业投融资和政府投融资的界限不是很清楚。一些地方政府经常利用国有企业来处理政府事务。这时,政府投融资和企业投融资的界限变得模糊,这就是产生隐性债务的制度。原因。”中国金融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说。

个别地方政府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隐性债务成风险防控焦点

如何有效遏制隐性债务?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郭认为,控制地方债务主要是控制地方政府行为,特别是如何控制地方政府官员借贷的道德风险,这不仅是一个财政治理问题,也是一个行政治理问题。

要解决隐性债务问题,必须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加快财税体制、行政管理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中央财经大学教授乔宝云说。

中国财政研究院1月26日发布的《2017年政府投融资工作报告》建议,各级政府之间要优化财力和权力的组合,确保地方政府权力和财力的合理匹配,消除地方政府过度盲目举债的内在压力和冲动。在此基础上,在官员绩效评估机制方面,有必要明确任期内“社会经济效益-绩效运营成本-债务风险水平”的联动评估标准,加强离任审计,增强预算约束意识。

个别地方政府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隐性债务成风险防控焦点

正在实施严格的问责制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此外,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严格控制地方政府债务的增长,对生活负责。

在部委管理层面,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表示,支持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重点是有效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制止非法融资担保,禁止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借贷。

同时,对地方政府债务融资行为的监管也呈现出部门间联动的特点。例如,最近,中国保监会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保险资金管理支持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保险资金使用涉及地方政府债务融资行为的政策界限,提出要规范保险资金投资,坚决制止非法债务担保行为。

地方政府已采取措施防范和控制债务风险,特别是在最近的省市“两会”上,地方债务管理和风险防控成为关键问题。

海南《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8年要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建立风险预警机制,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禁止任何企业、机构和个人作出借款担保承诺。广西《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2018年要严格规范政府借款,加快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根据《吉林省政府工作报告》,2018年要坚决防范和控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进一步摸清隐性债务基础,规范政府举债行为,禁止新增隐性债务,必要的新增债务必须合法,减少债务存量,逐步减少债务总量。重庆市财政、审计部门联合召开全市政府债务管理工作会议,建立了债务问题调查和终身责任追究机制。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任何渠道非法或变相增加政府债务。

个别地方政府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隐性债务成风险防控焦点

“在制度机制建设的基础上,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推进政府债务信息公开,不断提高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能力,形成社会监督、财政专员办监督、审计监督、人大监督等多层次、多角度的综合监管体系。加大对非法融资和非法融资的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规范有序发展,为地方政府债务可持续发展提供外部环境。”中国金融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赵全厚告诉记者。(记者曾金华董必娟)

个别地方政府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隐性债务成风险防控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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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个别地方政府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隐性债务成风险防控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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