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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和国家能源局(NEA)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在总结已有工作的基础上,通知提出了下一步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关键措施,对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完善电力市场交易机制具有重要作用。
《通知》明确要求各地进一步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加快电力投放和发展规划,扩大市场主体范围,积极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在发电方面,加快推进燃煤发电自由化,有序推进水电、风电、太阳能(000591)、核电和分布式发电参与,规范燃煤自备电厂参与交易。在用户方面,将释放所有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合格用户,支持年用电量超过500万千瓦时的用户,积极支持工商业、新兴产业、工业园区和公共服务行业等用电量大的用户进入市场。2018年,煤炭、钢铁、有色金属和建筑材料用户的发电计划将全面发布。在售电方面,已完成相关手续的售电企业作为大用户参与交易,鼓励售电公司扩大业务范围,通过降低成本和提供增值服务进行竞争,支持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从事售电业务,积极支持售电公司代表中小用户参与交易。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指出,有必要进一步提出,要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发电侧和用电侧的市场化步伐,明确放开各发电企业和用户进入市场的时间,明确放开比例,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鼓励跨省、跨地区的网间和网间交易,在条件允许的地区有序支持网间和网间交易,支持清洁能源交易。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完善市场主体登记制度,所有进入市场的发电企业、用户和售电企业都要完成登记手续,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要求市场主体按照交易规则参与各种交易,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同时,它明确要求相关地方部门尽量减少对微观事务的干预。完善中长期合同交易电价调整机制。交易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在合同中约定建立固定价格、“基准电价+浮动机制”、与煤炭价格和产品价格联动或与其他因素调整等多种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加强事后监管,建立健全交易合同纠纷协调仲裁机制,确保电力市场健康运行。深化电力市场主体信用建设,开展信用评估,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罚相结合。
上述负责人表示,《通知》明确指出,要进一步推进发电和用电计划自由化,选择四个行业全面制定用电计划是重要举措,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是重要目标。为此,《通知》专门制定了《部分重点行业电力用户发电利用计划全面放开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安排了具体工作。根据“实施方案”,煤炭、钢铁、有色金属和建筑材料高度市场化。他们参与了电力体制改革过程中的市场化交易,具有丰富的市场经验。试点完全放开发电计划有很好的基础。先行先试,有利于全面恢复电力商品属性,理顺和开放电力及其上下游产业价格市场化机制,形成全产业链价格联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协调发展格局,有效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稳定健康运行。同时,要坚持“应充分释放”的原则,规范有序,完善机制,确保安全和清洁发展。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两部门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 四行业全面放开发用电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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