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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记者陈谦刘
昨天,COVID-19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召开第116次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深化新时期党的建设,领导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关于推进省级治理现代化“1+1+N”体系的精神,并回答记者提问。
推广涵盖所有社区的物业服务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周静介绍,省委十一届七中全会提出了“1+1+N”推进省级治理现代化的一揽子措施。“1+1”是指《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省级治理现代化的决定》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意见》两个文件。省委组织部起草的《关于深化新时期党的建设,领导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意见》等五个文件,是“N”的组成部分。
《关于深化新时期党的建设,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意见》提出,在城市治理方面,应从街道、社区、社区和财产四个层面构建城市治理体系,重点加强街道建设,巩固社区。湖北将探索创新旧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新模式,采用政府设立一批公益性物业服务企业,街道社区党组织设立一批物业服务站进行自我管理,引进市场化专业物业服务企业升级一批,取消住宅物业服务空白点,推进物业服务覆盖所有住宅区。
所有在职党员和干部都要向社会报告
《湖北省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全省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在职党员干部都要向社区报告,每个社区每个工作日都要有一至两名组织派出的在职党员干部参加社区工作。所有在职党员和干部每年都必须在业余时间到居住地参加至少20小时的社区工作。
周静表示,根据《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管理试点方案》,对在职的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岗位管理和岗位待遇。试点范围是武汉、襄阳和宜昌。
连续工作6年以上,工作表现好,得到群众认可,考试合格,按程序录用为职业准备人员,仍在社区岗位工作的;工龄不满6年、工龄超过6年但未被录用为事业人员的,按事业单位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每条街道至少有15名行政人员
为了明确街道的功能定位,《关于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要明确街道依法执法的主体地位。同时,每条街道有3至6个内部机构和3个直属机构。通过“减顶补底”,将人员配置分配到基层,确保每条街上不少于15名行政人员和不少于30名职业人员。
在《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小系列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科学界界定了社区工作者小系列的范围。除符合条件的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成员外,还必须是由区(市)统一招聘、街道管理、社区使用的适龄专职人员。
周静介绍说,社区工作者的专业制度是根据“四个职位和十八个级别”来制定的。工资按上一年度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0.8至1.2倍确定,并逐步达到不低于上一年度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
优秀的志愿者更愿意被聘为全职社区工作人员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俞表示,湖北将广泛开展志愿者社会招募,实现志愿服务力量的常态化储备和常态化服务,评选出全省最美丽的志愿者城市、社区(村)和家庭。
我省将采用“公益性岗位+志愿者服务”的工作机制和“社会工作小系列+志愿者”的合作机制,形成社区(村)社会工作小系列和志愿者的工作模式。在基层服务两年以上的优秀志愿者,经村(社区)推荐、乡(街道)审核、区(市)招聘后,可优先录用为社区专职人员;在乡镇(街道)公务员录用、基层事业单位录用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
提高志愿服务保险水平
于表示,我省将建立志愿服务书面合同制度,推广志愿服务范型合同,用合同来明确和保护志愿者和客户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志愿者服务中的交通餐费补贴制度,志愿者服务组织者将给予志愿者适当的交通餐费补贴。
此外,重点建立志愿服务保险支持机制,统筹省级为实名制注册志愿者购买志愿服务基本意外伤害保险,多渠道筹集资金,提高志愿服务保险水平。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湖北省出台了一揽子措施,以促进省级治理的现代化,并促进涵盖所有居民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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